《哥廷根大学学报》1833年8月刊头版头条《送施腾达尔的俾斯麦》
作者:亚瑟·黑斯廷斯
我年幼时就爱学习。但因为我是约克乡下出身的雇农,家中贫穷,父母早逝,无法得到书来看,只能常向约克当地藏书的人家求借,亲手抄录,约定日期送还。天气酷寒时,用炭灰自制的墨水冻成了坚冰,手指不能屈伸,我仍不放松抄书。抄写完后,赶快送还人家,不敢稍稍超过约定的期限。
因此乡人认为我守信,大多肯将书借给我,我因而能够看各种各样的书。已经成年之后,更加仰慕圣贤的学说,又苦于不能与学识渊博的老师和学者交往。我曾快步走到十几英里之外,手拿着书籍向附近教区牛津大学毕业的牧师求教。牧师德高望重,乡人、信徒挤满了教堂的祈祷间,他的言辞和态度从未稍有委婉。
我站着陪侍在他左右,提出疑难,询问道理,低身侧耳向他请教。有时遭到他的训斥,表情更为恭敬,礼序更为周到,不敢答复一句话。等到他高兴时,就又向他请教。所以我虽然愚钝,最终还是得到不少教益。
后来,我继承了远房叔叔的财产,于是萌生了去伦敦求学的念头。为了能够省点钱,我背着书包从约克步行出发,把鞋后帮踩在脚后跟下,行走在深山大谷和荒芜的平原之中,寒风凛冽,大雪深达几英尺,脚和皮肤受冻裂开都不知道。
到达伦敦以后,脚上到处都可以看见水泡和伤口,四肢关节僵硬的不能动弹,只能从旅馆的服务生那里求了点热水灌下肚,用被子围盖身上,过了很久才缓和过来。初到伦敦,我交不起伦敦四大律师会馆每年300镑的学费,幸而听到伦敦大学创建的消息,那里的每年学费仅收13镑6先令,这才有了容身之处。
在伦敦大学刚入学的时候,我每天只吃两顿饭,有时候只有一餐,没有下午茶,更没有什么新鲜肥嫩的美味享受。合住的同学有不少都穿着锦绣华丽、用南京布做成的衣服,戴着高顶礼帽、饰有银纽扣的牛皮腰带,胸前的口袋里挂着带金链子的怀表,左手拄着托马森牌的手杖,右裤兜备有吉龙克斯的鼻烟壶,看起来光彩鲜明,如同天使圣徒般光辉璀璨。
我却穿着旧棉袍、破衣服处于他们之间,然而,我的心底毫无羡慕的意思。因为我的心中有足以使自己高兴的事,所以并不觉得吃的、穿的、享受的不如人家。杰里米·边沁先生发现了我的情况,评价我好学,每次到学校演讲都要询问我的学习进度,遇到不懂的地方也耐心给我讲解,于是我的学习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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