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件事罗彬瀚已经忘记很多年了,那就是他讨厌自行车。虽说在场合需要时他也会表示自己对骑行运动(或者蹦极、游泳、马术、高尔夫、水上摩托)极为热爱,好跟正在交谈的对象亲亲热热地打成一片,实际上他根本不耐烦干这些,宁可去听周雨解释他们如何鉴别那些发神经的病人是否在麻醉手术前一小时偷喝过牛奶。
自行车是特别的。跟其他表面有趣实则枯燥的运动项目不同,自行车跟他是纯粹的私人恩怨。总有一天——换句话说,等眼下的风波彻底过去以后——他一定要叫李理帮忙入侵俞庆殊的手机云盘和移动硬盘,把那些他十岁时骑着自行车狂摔的鬼视频删个精光。
十岁时的他怎么能想到未来还有这样一天:把左脚向前抻直虚悬,只用右脚狂蹬踏板;右手装模作样地搭着扶把,其实是纯粹的修饰动作,连弯都不能弯一下,全靠左手把控方向。这姿势说来简单做来难,他都不敢想这会儿自己在外人眼里是个什么样。
然而,米菲对于自行车平衡性的疑问是有道理的。这种构造简单的人力机械一旦运动起来真是神秘莫测。他发现自己这么干竟然完全行得通;车轮飞驰前奔,并不在乎动力是从踏板哪一侧提供的;车把是省力杠杆,高速运动时几乎没有阻力,单手其实也够用了;真正的要点无非是叫他自己设法保持平衡,这点对现在的他不算太困难。于是突然之间,他变成了玩自行车特技高手,不禁令他想起前夜和李理那番关于物理摩擦力问题的谈话。承认这点不怎么光彩,但说实话,他和李理停止吵架还不到一个小时,他已经感觉怪空虚的了。米菲这个小怪物说起话时就完全是个外宾。
“我们已经驾驶了十四分五十秒。”它挂在把手上摇晃着说,“我估算的结果,移动了四千五百米左右。”
罗彬瀚没空搭理它。他必须时刻留神盯紧路况,才能勉强应付单眼视觉给他带来的障碍。可他对这一带的道路并不熟悉,也没有地图可供导航,只能按着大致的方向走。幸而中途他看见了路旁的河道,那条已不再被莲叶覆盖的河,于是他就尽量挑贴着河道的路走。这样一来他走的多半不是直线距离,但也没什么更好的办法。
途中他有几次停下来,辨认方向和道路,还想试着找一找附近有人的建筑,好确认自己是否已经脱离了电磁干扰的范围。可是去往洞云路206号的方向是在朝更偏僻无人处走,因此他什么都没找到,而这也就更显得那些白色工房可疑。为什么它们非得建在那儿呢?难道那个地址还有什么特别之处?真要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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