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口就是二百两,于顺当然不能答应。
双方正僵持之时,文登县城一位丁姓乡绅家里也带着人来了,说是于顺带的这些人里有他家的逃奴,而且还是打伤主人逃跑;一番指认之下,人还真被他们找到了,那两名家奴最后也承认了,说丁乡绅家里御下太严,每买来奴仆,先骂后打,打骂到完全麻木,然后才让他们做事。
根据《大清律》,民人捉拿逃奴天经地义,官府都保护。而且奴仆无论红白契,殴打家长及家长的长辈,即无伤也要杖一百、徒三年;要是有伤,不问重轻,杖一百,流三千里。
面对数千乡民的围堵,于顺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最后同意两家各赔五十两,然后在荣城县的酒楼分别摆两桌酒席赔礼道歉。
五十两可不少了,能买几千斤粮食。眼下山东一石小麦也不过1.5两,小米和高粱连一两都不到。问题是于顺着急摆脱麻烦,有些迫不及待,所以他拿出的不是一般的银锭,而是北海镇的制式银条。
的确,北海镇的制式银条外观实在诱人,亮的能映出人影,可着登州府,乃至整个山东,还没人见过这么纯的银子。毕家的人也好,丁家的人也好,看到这样稀罕的银条,都不约而同动了贪念。
于是两家仗着是本地乡绅,非要拉于顺去荣城县衙见官,这如何能去?
争论变成了动手,推搡中,于顺看到有人要用绳子绑他,再也顾不得了,掏出左轮对着天上就开了一枪。
别看于顺跟这些人说话和和气气,其实他心里都狂的没边了。于顺觉得自己的身后是北海镇,朝廷的大军都暴揍了好几回,你们这些乡绅地主算干嘛地!
不过令他意外的是,这些乡民虽然在一开始被枪声吓了一跳,可随即的反应更加激烈。他们一拥而上,蚁多咬死象般,三下五除二就把于顺给捆了。
在清代的民间械斗里,乡民往往会自造火枪,枪声对这些人并不陌生。官府禁止用铸铁造枪,他们就用坚实的竹子裹铁丝当枪管;造反不顶用,可打架最好使。文登西边就是栖霞山,用土枪打过猎的不在少数。
于顺这下傻眼了,他枪里就六发子弹,周围几千人,打谁?打了更麻烦。身上的银条和制钱都被毕家和丁家的人瓜分了,跟着他去桑沟口海湾的农民一哄而散。等到了荣城县衙,连县太爷面都没见到,直接就以“身怀火器意图不轨”的罪名扔进了大牢。
趁乱逃出的同伴连夜跑到文登县,王长生得知后大惊。他们就这十几个人,人生地不熟,要是去荣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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