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年间。
朱元璋面色铁青,怒目圆睁。
他最是不喜这种恶吏!
他们混淆黑白,欺瞒上级,欺压百姓!
这些官吏,为了自己的政绩和利益,全然不顾案件的真相,无视百姓的冤屈和清白。
若洪武年间有这种恶吏,他必定要将这个恶吏剥皮萱草,以儆效尤!
若是杨崇民将案件上报知府,知府若是看不出来这个案件的问题,这个知府的乌纱帽也将不保!
......
李世民的神色稍显凝重。
在贞观年间,如此草率的决策是绝不允许的。
对于死刑案件,他制定了“三复奏”制度,在死刑案件的审理上慎之又慎,就是为了避免冤假错案。
一旦有死罪案件上报,即便是皇帝亲自下令立即执行,也必须经过三次重复的审议和批准,才可以执行。
在判处死刑时,他也会召集中书、门下两省五品以上官员及尚书一起商议,慎重决断。
对于即将行刑的犯人,更是在死前一天允许复奏两次,执行死刑当日仍可复奏一次,以确保不会因为一时的疏忽而错杀无辜。
若他看到知府呈上来的卷宗,必然会发现其中的疏漏与疑点。
此案疑点重重,所有证词皆出自张百万一人之口。
而张百万女儿的遗体尚未寻得,杨县令便匆忙给莫老实定罪。
杀死和尚的凶器,也尚未寻到。
张百万证词反复,其女是否真的遇害都尚存疑问。
人证存疑,物证缺乏,绝不能如此轻率地定下一个老实人的罪责。
想到这里,李世民眉头皱起,开口道:
“诸位爱卿,朕有一个提议。”
“不如,将行刑前的“三复奏”制度更改为“五复奏”。”
“对于判处死刑的犯人,中央部门应在两天内进行五次复议,各州也应至少进行三次复议。”
“当然,对于犯下“十恶”中殴打、谋杀、打死三服以内亲属的恶逆罪之人,由于其罪行严重,只需进行一次复议即可。”
此言一出,朝堂上响起了一阵整齐的“陛下英明”之声。
......
【此时,一位名叫曹文煌的人来到了县衙,为莫老实鸣不平。】
【他带来的消息让在场众人瞠目结舌,张百万的女儿并没有死,而是和他私奔了。】
【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