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意思是,在任何领域你都会看到骗子,但是这个领域尤其如此。我们其实一直有开通招聘渠道,但收到的简历大多不尽人意。他们大多自称在某个大项目或某家名声显赫的公司中担任要职,但再深入研究一下,你会发现他们其实在职业生涯中没有什么突出成就。”
“当然,也有一部分人确实不错。比如说,有一个目前在香港工作的英国人,好像叫卡梅隆-哈维还是什么的。他是置地家族办公室的三位投资总监之一,在这个领域已经工作了20年。像安托万一样,也是接近退休状态。因为女儿在西海岸读大学,所以想要找一份在洛杉矶这边的工作,考虑在这边安家置业……基本上符合所有要求,但你知道他开出的条件是什么吗?”
“什么条件?”
“首先,他要利润权益——如果我1000万美元买了一家公司,然后以1500万美元出售了它,作为经办人,他要拿走6%的出售利润。其次,给予他一定额度的共同投资权限。也就是说,如果我想投资某家公司,他也觉得那个公司不错,我需要借给他一笔钱,让他跟我一起投资,他给我支付利息。”
“为什么会有人想要这样做?”麦迪逊皱着眉头问道。
“因为,据他所说,这是现在全球范围内很多家族办公室跟高管之间经常会达成的协议,高管们想要参与亿万富豪能参与的那些投资,但他们手上的钱不够,所以只能自己付一部分,家族再帮高管垫付一部分。而有些家族办公室愿意接受这种条件,是因为他们觉得这样可以激励高管去找那些风险更低的投资。因为家族垫付的这笔投资款属于贷款,高管需要自己承担投资风险。如果投资全亏了,钱也是需要还给家族办公室的。”
“但就你个人而言,是不会想这么做的。”徐忆如猜测着韩易的想法。
“我……也许某个收购案,某种特殊的情况下,我会愿意这么做,但我不喜欢它变成一个常规条件,像枪一样指着我的脑袋,逼着我去这样做。”韩易向二人解释道,“而且,在邮件里面,这个卡梅隆还直接问我,是否会考虑在未来给高管发放虚拟股权。”
“虚拟股权?”
“如果一个家族办公室的结构太过复杂,譬如有几十个信托、合伙企业和投资基金搅在一起,不太方便给雇员开放利润权益和共同投资选项的话,那些亿万富豪有可能会给办公室的高管提供某个资产、基金或者公司名义上的股份,用于追踪业绩并分红,但没有实际所有权。”
“他甚至还没有得到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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