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市。
到了银雾市,戴维转手就卖掉了那头只剩一口气的驴子,用换来的钱搞了一身衣服,以免有人光凭他的衣着和口音就认出他来。剩下的钱则找了个地方没命地大吃了一顿。
吃饱喝足后,他一抹嘴巴扭头去了港口的征兵处,让征兵员帮他填下了自己现在这个名字,切尼·戴维斯。戴维斯这个姓氏正是为了纪念他过去的名字。
在那个年代,旧大陆的战争才刚刚平息不久,当兵是个找出路的好门路,不用担心太早送命。他被送到兵营里训练了一年半,学了些简单的射击和拼杀技巧就被派往了北方诸国的白鹿岛驻军,这一待就是八年。
北境寒冷的天气令他长了一身冻疮,还冻烂了两根脚趾。但除此以外都还算完整,至少他活下来了。他也利用这几年的时间渐渐地改变了自己的口音,让自己听上去更像是来自遥远的北方。
回到银雾市之后,由于多年的服役,他领到了一笔多少还算是体面的退休金,用这笔钱加上多年攒下来的军饷在东区买了一栋破房子,算是终于从银雾市扎了根。
但生活依旧艰难。之后他在码头当了两年搬运工,赚的很少,而且军旅生涯的技巧在这里根本派
不上用场。
由于被冻烂了两根脚趾,戴维斯走路总是不太协调。一次他不小心踢到石头跌倒,不光小腿骨折,还摔碎了一整箱精品瓷器,将自己这两年辛苦攒下来的工资全赔了进去,还倒欠下一大笔钱。
为了还上这笔钱,他不得不铤而走险去给码头的鱼叉帮当骡子,沿着鼠径偷偷往城里运送走私***和血蜜挣钱。
这份工作的报酬相当高,但风险也是巨大的,除了蜿蜒曲折、随时可能迷路的阴森地道,还有时不时四处游荡的食尸鬼。除此之外,还有最大的威胁——樵夫帮。
这些家伙会特地埋伏在他的必经之路上,远比食尸鬼更加狡诈,下手也毫不留情。很多次戴维斯都险些栽在对面手里,但他也每次都侥幸化险为夷、绝处逢生。
很快他就还上了欠债,还多挣了不少钱。那时是戴维斯手头最阔,也是最奢侈的日子——他开始酗酒、吸烟、逛窑子,把手头的票子全甩出去,在地下赌场里一掷千金。
然而这样的日子也没有持续多久。鱼叉帮和樵夫帮的矛盾很快激化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双方打得头破血流,甚至严重到光天化日之下看到对方的帮派成员便直接大打出手血溅当场,就连市政府也对此束手无策。
由于一片混乱,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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