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马也都依你!…哈哈!好一副铁甲!穿着这玩意,冲阵都踏实许多!…你们可真是阔气的大部落啊!…”
上一秒为了战利品的分配,几乎要拔刀抽弓,下一秒却又亲密的和兄弟一样。这就是草原上的部落关系,一切都极度务实,除了最神圣的誓言,绝无南边汉地的道德与律法制约。
而谈妥了最重要的战马分配,接下来两百五十多个俘虏的分配,就简单了许多。敖哈拉大手一挥,就让阿骨打先挑一百五十个,剩下的一百人留给河边部,作为补充的牧奴和战丁。
“这些战俘,你尽管挑!挑一百五十个走!我这就让人杀牛宰羊出肉,加上两个部落的奶制品,按六个月的口粮,给你补齐路上的粮食!”
“好!我会给再留几袋盐,留两口锅…对!用我们的盐把肉腌上,路上能放的久些。至于多余的盐,就送你了!…”
“啊,送盐和锅?好兄弟!阿骨打兄弟,你真是我的好兄弟,失散多年的亲兄长!…”
敖哈拉满脸亲近,恨不得要把自己守寡的妹妹,也一同嫁给阿骨打了。他从未见过这么慷慨的大部落甲骑,哪怕对方是那些富庶的海西女真,也实在是慷慨的让他落泪!
眼下一次俘获了六千头羊,兼并了森林部的草场,河边部的潜力顿时翻了近一倍,足够再养上三百人,成为七八百人的大部落了!作为河边部的酋长,他完全能够把一批丁壮提拔成半脱产的兀鲁思勇士,再把一批牧奴提拔为新的丁壮,最后吃掉周围一两只小部落补充人口。而河边部本身只有四百多人,若是留下太多森林部的部落民,反而会成为一种隐患,只收一百个就足够了。
而除去了森林部这个旗鼓相当的对手,方圆数十里内,就再也没有什么太强大的大部落了。恐怕根本不用几年,河边部就会成为一个千人的大部落,彻底掌控住占据忽里平寨周围,这两河交汇的数十万亩草场!
草原上游牧诸部的兼并,就是这么的快!只要有牧群、有草场,就能养的起人,就能吃下更多小部落,滚雪球一样的迅速提高实力。他们拥有着飞快移动的马匹,一日能奔行一两百里,互相兼并的速度,比女真诸部还要快的多得多!
因此,若是没有外力的强行干涉,不用两代人的时间,一个游牧大部落就会真正崛起,达到草原上单个地区的承载极限,也就是“万户大部落”,拥有“汗”的大部落!当然,在眼下的“蒙古”草原上,没有黄金家族的血脉,几乎没可能成为名正言顺的“汗”。哪怕有南方大明的册封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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