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在三月二十二日回到家时,疲惫终于战胜了亢奋。
我只记得他抱着我下车,等我醒来时,已经是二十三号了,然后,我就发现了不对劲。
刚一睁眼,他就告诉我晚上要参加奥斯卡颁奖典礼。
因为穿礼服要收小腹,不能吃东西,而穿着礼服不好上厕所,所以水也别喝。
于是他便把我推到洗漱间里,让我洗澡去了。
说实话,当时的我脑子是有些懵,但令我更懵的是,洗完澡后,服装师拿来的礼服,竟然和婚纱类似!整个裙子用了十二层深浅不同的白色面料,总共镶嵌了一万颗施华洛世奇水晶,穿上身走动一下,裙摆就会和水一样流动……
我当时就惊了!
我以为他要在奥斯卡后向我求婚!
因为我清楚地记得,我曾经向他表述过自己对奥斯卡的渴望。
但在决定放弃演员这个身份后,奥斯卡或许会是我最大的失望。
我觉得他是不想让我太过失望,所以才决定在颗粒无收之后,向我求婚。
没错,我当时的心理状态就是这样的,我甚至觉得他这种安排真的是太浪漫了,然后我便憋着就连造型师、化妆师都能瞧见的笑,让她们给我打理面妆造型。
等我和他一同出发时,他那副打扮,更是让我坚定了自己的猜测。
因为他把自己的头发全都梳到了脑后,锃亮的大脑门非常的抢戏。
平日里我想让他露出额头时,他总会说这种造型太正式了,得在重要的场合使用。
而求婚嘛……
不就是重要的场合吗?
我相信,如果有一面镜子,我就会发现当时的自己,那笑的就和个花痴一样。
可没有镜子嘛,那我就维持着那种幸福,和他走上了红毯。
虽然《泰坦尼克号》的首映礼上,我和他也走过红毯,但和这一回相比,当时的场面,那简直就是弱爆了,随着我们两个的出现,山呼海啸般的喊声都快要刺穿了我的耳膜,红线外的观众,似乎都是我们的粉丝,而等他揽着我的腰肢去给那些粉丝签名时,抢到签名的家伙,直接就哭了出来,那颤动的声音甚至都打动了我,而等我扭头去看他……
好嘛,他现在是我的。
在拍照区对着足以闪瞎人眼的镁光灯拗造型,在红毯末端的赞助商标牌处接受ABC主持人的采访,等我们按部就班的走完流程后,一群人的出现,让我兴奋的合不拢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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