份。原被告双方都请了律师,当事人都没有出面。
“原告,说下诉求和事实理由。”胖法官道
“第一,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全部银行存款共计十五万元;第二,判令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当初确定诉讼请求时,王川征求过高经理的意见,是否要求被告赔偿资金被侵占期间的利息损失,高经理的意思不用了,虽然离婚了,但是对方跟孩子还是有血缘关系的,怎么说也是孩子的姥姥,只要对方把本金还回来就行啦!
说完,王川接着道:“事实及理由:被告系原告的姥姥,原告的存折一直在被告手中保管,被告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起分五次将原告银行账户内的十五万元转到了她自己的账户上。
经原告多次索要未果……”
起诉状写的很简单,因为事情本身就很简单。很多时候即便是复杂的案子,律师也会将起诉状写的很简单,因为起诉状的作用在于简述事情的经过,让法官知道大概是怎么回事,完成立案。
当初老牛就告诉过王川,起诉状一定要写的精而少,不能长篇大论,以免言多有失,造成自认!被对方抓住把柄。
“被告答辩!“胖法官看向坐在被告席上的老律师。
“被告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诉争钱款所在的银行账户是被告代原告开的,存折一直在被告处,密码也是被告设的。
原告账户内的钱都是被告存的,是被告的工资收入,只不过是被告借用原告的银行账户而已。答辩完毕!”老律师说的不急不慢,四平八稳。
“原告举证!”胖法官道。
“第一份证据,原告银行账户流水单,证明原告账户内有十五万元,被告分五次转走了十五万。
第二份证据,原告监护人,也就是原告的父亲给被告转款的记录,证明该收款账户与原告银行账户流水单上转走原告十五万资金的银行账户一致,是被告侵占了原告十五万元。
举证完毕!”王川道。
“被告,质证!”胖法官道。
“第一份证据……认可。
第二份证据,真实性不认可,这仅是份截屏的复印件。质证完毕!”老律师道。
“原告代理人,我问下,原告的存款折为什么在被告处保存?他父母为什么不帮他保存?”胖法官问道。
“这个银行账户是原告的姥姥,也就是被告特意为原告设立的,当时是为了存放原告的压岁钱和生日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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