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给了被告。举证完毕。”三七分发型男律师道。
“被告质证!”女法官道。
“对原告的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认可,但是对于证明目的不予认可。原告的儿子与被告之间的房产交易履行了全部手续,交易合法合规。”王胖子道。
“在开庭前,被告王川申请本院调取了房产买卖相关的交易文件。现已调取完成,给你们双方看下。”说完,女法官接着说道:“你们双方看下,发表下质证意见。被告王川,先发表下你们的意见。”
“第一份买卖合同,证明被告原告与被告王川之间存在房产买卖交易,而且是真实意思表示。
第二份证据,授权委托书,该授权委托书上有两原告的签字,还有身份证复印纸。证明被告已经尽到了审慎义务。”万胖子道。
“第一份证据认可,但是证明目的不认可。
第二份证据不予认可,该份委托授权书系伪造,不能代表原告的真实意图。质证完毕!”三七分发型男律师道。
“被告王川,继续举证。”女法官道。
“原告支付房产买卖对价的凭证,证明房产交易完成后,被告王川已经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购房款全部支付给了被告高玉。举证完毕!”万胖子道。
“原告质证!”女法官道。
“该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认可,但是原告并未收到钱,被告应该另外处理,可以起诉高玉追索购房款。质证完毕。”三七分发型男律师道。
“被告王川,我问下你,你在购买原告名下房产前是否认识第二被告高玉?”女法官问道。
“不认识!”王川道。
“原告认识被告王川吗?”女法官看向原告席。
“不认识。”三七分发型男律师道。
“被告王川,你是怎么得到交易房产的出售信息的?”法官问道。
“是我告诉被告王川的。”万胖子道:“当时高玉打算出售房产,并且在房产中介挂牌交易。我曾给他代理过一个刑事案子,他知道我想买房就把卖房的事告诉了我,但是我当时手头没那么多钱,就把被告王川介绍给了高玉。”
“你与高玉很熟吗?”女法官问道。
“不熟,只是曾经代理过他的一个刑事案子,在案子结了后,他为表达感谢请我吃饭,闲聊时我说过想买房。”万胖子道。
“原告,你们不认可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是否要求对授权委托书进行笔迹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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