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不忠不孝的畜生,我七十多岁的人了,你却叫我到旗下来给别人当老妈子?我打死你,是替天下人除害!”
七十多岁的洪母当然无法打死当了鞑子高官的儿子,却是一天也不愿在鞑子的地方多呆,以死相逼之下洪承畴这才让人送老母回去,此后洪母与次子洪承畯泛舟江上隐居,是谓“头不戴清朝天,脚不踏清朝地”。
洪承畴的结发妻子也愧于丈夫变节,愤然削去头发住进尼姑庵,至死也不肯见丈夫及儿子。
如今祖母与母亲都已离世,福建老家就剩叔叔洪承畯,而老家人又都尊重洪承畯,所以洪士铭想让老父落叶归根葬于祖父母坟旁必须得到叔叔的同意。
派去福建老家的人倒是安全见到了洪承畯,然而听闻福建全省反清恢复衣冠便从江上登岸的洪承畯听到兄长死讯后,却是仰天大笑,继而竟去买了爆竹在父母坟前鸣放,逢人便道:“大汉奸死了,大汉奸死了!”
如此态度,又怎么会同意侄子请求呢。
得知叔父到现在也不肯原谅父亲,洪士铭百感交集,局势的发展让他更加难以自安,倒不是担心城外的叛军能攻进满城,而是因为他家中已经断炊。
没有吃的,大人尚能坚持一两天,可孩子们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哪里经得住饿。
为此,洪士铭特意去旗下米局想要支取下个月的旗米,然而到地方后却发现米局大门外早就里三层、外三层叫前来讨米的人围得水泄不通。
米局内却是一粒米都没有!
有的只是都统衙门的人反复劝说,让大伙先回去,稍后上面会拨米过来,只要米一到不必大伙过来领,米局的人会挨家发的。
人群不相信冲进了米局,结果米局内真的没有粮米可发。
无奈之下人群只能散去各自想办法。
洪士铭虽是顺治十二年乙未科的二甲三十名进士,但因朝廷不待见他父亲,所以在礼部当了好几年主事。
区区礼部主事,又哪来权力。
但又不能就这么空手回去,因为家中二十多口人都等着他这家主拿米回去呢。
无奈之下,洪士铭便到相熟的同僚家中借粮,结果借了一圈也没借到米。
就是有人家又哪里肯借。
要知道这会满城之中,粮食可比黄金值钱。
你一斤黄金都未必能买到一斤米!
借不到就罢了,偏还有人讥讽洪士铭,说你父亲洪承畴是大清的重臣,朝廷又刚给你父亲上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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