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解释一下,关于僵尸事件,这个是真事,所以大家也别问为啥没救那小子,人力有时而尽,并不是一切都能随心如愿,也不是我们想救谁就能救谁。
当时那个人确实没救过来,也确实是死了,现实就是这样的,故事我可以改编,但人死了就是死了,我也不能给他写活。
僵尸事件过去之后,我有一段时间看见肉就反胃,尤其是熏酱的东西,一看那糊了吧唧的,我就想起烧僵尸时候的场景,还有那气味……
为了让自己减少胡思乱想,我继续写小说。
当时那个小说写的很慢,可以说是龟速发展,当时是写了有二十多章,删删改改差不多四万多字,足足用了我三个多月的时间。
所以你们看,我现在是不是已经很有效率了?
但是现在如果你们想看,只能去百度搜了,前些年因为特殊原因吧,很多灵异小说都消失了,那本也没跑了,所以已经找不到正版了。
值得一提的是,在那本书里,我也不知怎么想的,给主角安了一个前世是九尾火狐的身份,而且是天地间唯一一个九尾火狐,贼拉牛逼那种。
关于这一点,直到多年后我才想通……
这且不说,容后再叙。
差不多就在僵尸事件过去一周左右,那天马叔从外面回来,告诉我一个好消息。
我们拆迁的那片房子,终于要动工了,现在施工的已经进场了。
这好消息真是,来的太突然了,再不来的话,我特么都快忘了这个事。
我们都搬出来多久了啊,多久了?
连我自己都已经记不清了,居然这时候才动工。
这效率实在是让我不得不吐槽一下。
于是我搓搓手,问马叔,是不是这样一来,我的门市房就快到手了?
马叔给了我一巴掌,冲我一瞪眼。
“那特么是我的门市房!”
我嘿嘿一笑:“咱爷俩还分的那么清楚干嘛,我的不就是你的,你的不就是我的。”
马叔说:“神特么你的就是我的,你有啥啊?”
这句话扎心了,我一琢磨,马叔说的对,我有啥啊?
我现在就两个肩膀顶个脑袋,外加一张嘴吃饭,两个鼻子眼出气,住的房子都是马叔租的。
头上无片瓦遮身,脚下无立足之地。
连个对象也没有。
卧槽,这么一说,我好像挺惨啊……
不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