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低。
而且不同召唤兽的天赋方向还各不相同。
血剑尊就属于顶级的个体天赋,他的种族血脉仅仅只是“可以称之为有一点天赋”的血腥虫。
而血剑尊硬生生将血腥虫的形态都发生了改变。
蛮荒之王属于种族血脉上,就很强大的那种,所以蛮荒之王的战斗一般都会带上自家先祖的能力。
地狱之王最特殊,属于拥有极高上限的天赋。
“交给你了。”
郑宇同意了血剑尊的解决方案。
然后郑宇又补充了一句,“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吧,这次给你自由,只要给我找到南牧云就行。”
听到郑宇这句话,站在肩膀上的白色小甲壳虫直接飞起来绕着郑宇脑袋转了一圈,以表兴奋。
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这可是血剑尊最向往的事情。
他不像地狱之王和哥布林皇帝,在各自的种族内位高权重,需要总是绷着来保持威严。
也没有蛮荒之王的沉稳。
更不像灵蝶那样,像女儿一样粘着郑宇。
他不仅是血腥虫,更是一名深渊猎手,搞事情是刻在血剑尊的基因里的。
兴奋的血剑尊,又绕着郑宇的脑袋飞了一圈。
然后……
啪!
被身边的彭武一巴掌拍扁,然后嫌弃的甩了甩手,骂道:“还得是深渊哈,这种狗屎天气还能有虫子活着,还尼玛活蹦乱跳的,真是牛逼。”
“别说,这虫子壳怎么这么硬?”
将血剑尊甩在地上,彭武看着已经仰壳的小甲壳虫,想着是不是再补上一脚,一边对郑宇说道:“不是我说你,你脾气是真好啊,虫子都飞你脸上了,你都不打?”
郑宇憋住笑,“我从小就不爱杀生。”
“啧,善人?”
“嗯,善人。”
“我长这么大,从没见过什么真善人,你是头一个。”彭武无语的吐槽。
“走吧,我们该进去了。”郑宇拉走了想要补上一脚的彭武。
不是担心血剑尊。
就以血剑尊使徒位阶的实力,彭武脚踩烂了都未必能够踩死血剑尊,郑宇只是不想血剑尊误伤到彭武的……鞋。
在彭武和郑宇离开后。
那只可怜的白色甲壳虫,扑棱一下跳起来,很人性化的拍了拍身上的泥巴,丝毫没有因为被彭武一巴掌拍在地上而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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