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钱安妮搬走的日子已经过了一个月,在这一个月中发生了很多的事情,我搬了家,猪哥找到了店面,并且说服我一起合伙开店,我们花了半个月的时间找店面,那段找店面的日子我经常一个人大白天就在市场上闲逛,找寻可能的店面,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让我找到了一家是房东自己在承租的店面(之前找过几家顶店的,这些顶店的老板想大赚一把,就把转让费用开得老高,往往都比房租的价格高上几倍,还要另收我们房租的钱,而房东自己把店面拿来出租,则不需要顶店的费用),房东自己本身是开店的,儿子要出国读书了,他们夫妇俩不放心,决定和儿子一起去,到那边也可以继续照顾他。由于走得比较急,房租相对来说可以杀得低一些,不是我趁人之危故意杀他们的价格,而是到口的肥肉如果不咬上一口,岂不是太对不起自己了?我是要在社会上生存,生存是最残酷的游戏,不是你亏就是我亏的,我可不是一个专做慈善的好心人,更何况现在就算是你真心做慈善,又能得到什么呢?拿钱让全国人民都来调查你吗?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是房东的店面不是处在那条繁华街道的中心位置上,而是处于街道的边上,这个位置想要太高的价格,几乎是不太可能的。不过幸运的是房东以前所经营的是服装,而我们打算开的店也是服装店,我觉得这一点能够给我们带来一部分的老客户,开店,老客户很重要,哪怕是有一个老客户来,这个老客户的价值也是非常大的,一个回头老顾客绝对可以值十个新客户。
这次的生意虽然是我和猪哥一起合作开,可在和房东协商价格的时候,猪哥却是表现的非常不情愿,他认为这店面位置不好,并且房东还附加了一个霸王条款,我们租他的店面还要连他家的房子一起租,我的天,他家可是四直三层的小楼房,这租下来,一年的租金可不少,房子我看过了,各方面的条件的设施都还好,房东租给我们的价格也合适。可这么大的房子,我们怎么住得了?我是可以搬过去住,刚好我也有搬离现在住的地方的打算,可是多下来的房子怎么办呢?
店面难找,我们的生意也急需起动,我决定冒一次险,把房东的房子拿下来。不过我和猪哥都没有当二手房东的经验,这个时候我想起一个人来,他就是我的另一个好友桃子,桃子是我以前的同事,后来因为行业不同,我们就一直没怎么联系。叫他桃子是因为他的名字最后面有一个桃字,朋友们习惯叫他桃子,当然不是陶晶莹的那个桃子。桃子这个人的智商很高,非常的聪明,最重要的一点是他在21世纪不动产从事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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