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她在的一个星期虽然在我来说像是过了几十年,却也是一眨眼就过去了,猪哥开始搬房子,我当然是要去帮忙的,搬之前猪哥和我聊了很多,问我最后的打算,劝我搬过去,按照他的意思,再过几个月就到明年了,到时他会开个卖服装的店,如果生意还好,他自己也会辞职出来和嫂子一起做,现在刚起步的时候,只有嫂子一个人在店里,他不放心,要是有我在,事情就会好办很多。我明白他的意思,店里要是有个男人,做事情的确会方便很多。猪哥真诚地邀我加盟和他一起合伙。这个家伙太狠了,说的这些话又让我感动了好一阵。考虑到长久的未来,我还是准备先在这边等钱安妮,没有即刻答应猪哥。他笑着拍拍我的肩膀说没关系,让我考虑考虑。等帮他帮好之后,他又再一次让我考虑搬过去,就算不住一个屋檐下,也可以住在同一个村庄,这样二人不但能像以前那样有个互相照应,有机会的时候还可以一起去搏一把,我说一定会的。这不是我感动的随口之言,而是我确实考虑过要和他住在同一个村庄,猪哥对市场有一定的本能,做生意是把好手,能够和他一起合作开店,我绝对是放心的。那时,也许我可以做《大染房》中的那个大少爷做个甩手老板,整天只管场面上的应酬就可以了,虽然应酬不是我的长项,不过我相信在有资源给我支配的情况下,让我去有目的的腐败,这个能力,我的骨子里还是有的。
在我帮猪哥搬进新房子的第二天晚上,我收拾好摊子回到家里,看到她在本子上给我的留言:小猎人最近可好?在这双十一到来的特殊日子里可有时间陪小狐狸一起见识见识都市的热闹繁华?署名:出差在外一直想见到小猎人想和小猎人说话聊天的漂亮小狐狸,时间:十一月十日。我会心地一笑。一般阳历的11月11日说是光棍节,而我的小狐狸却是这么的独特,在这农历的日子,邀请我和她一过我们自己国家的光棍节,不过幸运的是,由于她的邀请,明天将会少二个光棍,多出一对情侣,这也算是为国家的建设作出了一点小小的贡献吧?这是她对我的诚意邀请,想想都令人幸福啊,我冲动地想现在就冲进她的房间,告诉她我非常的愿意,可我毕竟是一个有着绅士风度的魅力男人,怎么能做事这么没有分寸这么鲁莽呢?要是她在我的面前,那我这么做是完全可以的,毕竟,在喜欢的人面前,把心里的喜悦和她一起分享才是最重要的。我的个性就是这样:只要感情能够更好地表达,其他一切都无所谓。当然了,金钱除外。
现在我觉得和她已经到了能够心灵相通的境地了,就不用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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