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打工的人,都有一个愿望,那就是能够在外面赚大把大把的钱,然后来个衣锦还乡光宗耀祖。这不仅会在村里使自己很有面子,让别人认为自己有能耐,更能够给家里人带去无限的荣光,让家人一下子就扬眉吐气。曾几何时,打工的衣锦还乡已经和考上大学的前途无量相提并论,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考上大学是一个能力的体现,可很多大学生毕业之后,能够赚到大钱衣锦还乡的少之又少,这就使得打工的衣锦还乡的位置变得更加重要,说到底,社会是人生的最终锻炼场,有本事只有在这里得到了认可才是真的厉害,而这个认可最重要的衡量手段就是金钱,有本事才能赚得大把的钱。学校只是一个阶段,就像打仗一样,就算你能取得一个个阶段性的胜利,可最终的决战却输了,那一样是一败涂地的,项羽和刘邦的楚汉之争最终胜利归于刘邦就是最好的佐证。既然打工的衣锦还乡这么重要,那就无怪乎很多人就算一年没有赚到什么钱,回去的时候也要去从不光顾的品牌店里咬牙买下平时根本就不会穿的名牌衣裤,穿上把自己打扮的有模有样像一个体面的成功人士,然后掏光口袋里的钱在外面租辆八成新的车子开回家去,在村里人、在朋友的面前炫耀一番,然后不断地收集人们投给他的羡慕、赞美目光,沉浸在自己所编织的梦里长醉不愿醒,等到从家乡返回的时候,就得天天勒紧裤腰带生活了,那买来的名牌衣裤会挂在那里从不去穿,等到下次回去的时候再把它穿上,来圆自己那个虚荣的谎言。我和猪哥很显然不是这种人,因为我们回去的时候行李都很简单,我只带了一套衣裤和洗濑用品,猪哥的包里也只带了牙膏牙刷等洗濑用品,就连衣裤也没带,对于我的疑惑不解的眼光,他回应我的只有一句我认为可以勉强过关的话:男人简单就好。
我家在县城里,猪哥的家在乡下,我们计划下了火车后,猪哥和我一起回家,这二天就住在我家,他说时间紧迫,不想回去,免得耽误了赚钱的正事。时间很紧迫吗?我好像没有感觉到。不对,是我也感觉到了,只不过我的这种紧迫是因为我想早点回去看到钱安妮。我和猪哥周五回家乡,刚好碰到她周六出差,说是去一个中部的世界遗产景区所在的小县城。本想送她的,可我比她早走,她也想送我,却被我笑着拒绝了,她感冒没有好,晚上天寒地冻的,还是躺在家里的被窝里比较好。二天的时间,她的感冒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出门的时候我嘱咐她记得把药带在身上,一定要及时吃药的,相信等我回去再见到她的时候,她的感冒已经好了,她肯定又变回了那个古灵精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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