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论的问题,好位法官大人是一个不漏的回答,至于那些从服装就可以分辩得出来的,显然来自其他地方的记者的问题,这位法官先生自然是充耳不闻。
“对于联邦《中华法典》上严令禁止的容留妇女卖淫事件,我们法院一定会认真办理,绝不使这些给社会造成巨大危害的的地方继续存在,另外,对于卖淫女诬告警官的事情,因为她推翻了在警署之中的证词,所以我们否定了她的供词作为证据的可能……”
这些话仿佛一声声炸弹,在记者群中爆响。可是金陵本地的记者们呢,即没有疑惑,也没有问题,仿佛他们聚集起来,不过是为了如同尹朋玉告诉她的那些事实。
不知为何,突然之间虞采琳对金陵的政府、议会、新闻机构极度失望。她实在想不出来,这些人在那位被西方人冠以“问题土匪”和“撒旦之鹰”句号的,手腕铁硬而又相当嗜杀的临时总统为何可以不顾性命的如此来做呢?
其实这个问题手中资料不足之下,她自然难以研究出来个所以然,但唐云扬并不会研究不出里面的问题所在。
戴笠小心翼翼的从公文箱之中掏出一份资料来,这是他的“zlqq”在“zldc”的调查活动展开之后,进行的秘密活动所得到的资料。这份资料之中,除过江肇铭领导的金陵方面的“zldc”调查之外,还包括“zlqq”得到的一些不为人所知的情报。
也得亏这件事是戴笠与江肇铭的人去调查,否则以军队或者其他方式调查一定是无法得到这些情报的。
唐云扬嘴里叼着雪茄烟,首先翻开的是来自“zldc”,也于江肇铭手笔的调查报告。
在整个调查期间,不但金陵城各部门的人谨慎缄言,根本取得不了什么实质性的材料。现在主要获得的证据如下。
1.这件事起因的警察,负责掌握秦淮河一带违法的,容留妇女卖淫场所的管理事物。因此,这些警察与金陵城警察局中的上层管理人员有相当密切的裙带关系。至于警察局的局长,则是金陵城执政官的妻弟。
2.此案调查之中,金陵城警察局长向江肇铭行贿,并已经记录在案。
3.梅芸的确依然是处女,而且根据在花船老板处及附近花船上的调查,梅芸是花船的洗衣工,并不存在卖淫的行为。
4.前面金陵警察方面的调查之中,的确存在大量违反程序的事物。在逮捕他人的时候,从未进行过“米兰达警告”(即你有权保持沉默,但您所说的话将作为呈堂证供),也从未告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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