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泽摸着怀里的猫,看向对面汗流浃背的万田年久,表情戏谑。
“诶,这不就是万田老师的猫吗?”编辑岛木推了推眼镜,果然很快认出来了,“诺贝尔,怎么会在那边……”
他一边说,一边情不自禁地看向万田手里的航空箱。
这只名为诺贝尔的猫,自是万田年久养的,而且宠爱非常。
不管是离开家跑去宾馆写作,还是写半道上抽空出来杀个人,他都没忘记把猫带着。
你说他作案不严谨吧,他还有一套完整的变装考虑,都能换上酒店服务员的衣服,误导等在他门外的编辑自己没有离开过房间。
你说他作案严谨吧……带着猫又是干什么?
固然,由于他的学生住在他的老宅里,他的猫经常两边往来,有时候他自己没空照料,还会拜托给学生喂养几天,所以猫毛出现在这边实属平常,可能使得他精神上有所松懈,但还是很难评价他这个过分松弛的作案状态。
更难绷的是,正因为他对猫的宠爱人尽皆知,包括他的编辑岛木,他总不可能带着猫去了酒店,回来却说猫没了,只能硬撑着告诉岛木,猫睡着了,然后把航空箱一盖,发挥毕生演技,提着它回家。
要是诺贝尔没有被人发现,自己像往常一样溜达一下,出现在对门很正常。
问题是现在,警察提早发现了案子,诺贝尔还被人一把截住了……
万田年久尬在了原地。
办案经验丰富的目暮十三和高木涉到这里,顿时心领神会。
这种都快把做贼心虚现在脸上的情况,还要反应不过来发生了什么,也别在搜查一课混了。
“唔,看来不得不问一下,您两个小时前在什么地方了。”目暮十三再次掏出手册。
“……我从昨天开始,就为了赶稿一直呆在酒店里。”万田年久内心虽然僵硬又紧张,嘴上还是把事先排演过的台词说的很顺溜。
“嗯,受害人原本高平是你的助手,这一点钟点工已经向我们解释了。”目暮十三话锋一转,直接问道,“所以,这只出现在案发现场附近的猫,是你养的吗?”
“喵~”似乎是知道目暮十三在说谁一样,诺贝尔叫了一声。
万田年久张了张嘴,否认也不是,答应也不是。
看看自己手里画蛇添足的空航空箱,万田年久只能勉强粉饰道:“是的,是我养的猫。我带着它去了酒店,但好不容易结束稿件的收尾,它就不见了……没想到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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