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的一些事情。
“手雷,破片手雷,有效杀伤范围在十五米左右,你知道的,我们这些经常和犯罪分子打交道的部门,不带点东西,心里总是没有安全感。”
布莱恩和托姆盘膝而坐。
一点都不利索。
他身形一闪,出现在领头警员面前,一巴掌扇过去。
下一刻。
布莱恩再次亮出腕表,通过卫星通讯,联系了NW总部,将情况说明,最后轻声道:
大量的血浆和脑袋组织,黏连在车身和地上,看着十分恶心。
面对托姆一脸懵逼的神情,布莱恩挑了挑眉:“杀人收尸,给死者一个体面,这是我们尸检官的职业操守。”
他真不知道这家伙以前是历史系毕业,对方也没说过。
暗杀是双刃剑,也是最低端的解决问题手段。
其余三人,这才反应过来,准备开枪。
他们直接收起了摄像机,掏枪直接朝布莱恩他们走过来。
接下来,布莱恩又和托姆简单说了下案件的情况。
布莱恩耸了耸肩:“我有手机,你可以拿去用,就在我的口袋。”
他戴上手套,先在布莱恩的腋下找到了一把手枪。
搜身警员也反应过来了,瞪了布莱恩一眼,解释道:“你的证件太扯淡了,什么黎明战士,这是你花几块钱买的道具?”
说着,他大气都不敢喘,小心翼翼将布莱恩挂在腰间的三颗手雷取了下来。
布莱恩指了指自己的胸口:“你不是好奇什么是黎明战士吗,来,对着这里来两枪。”
直到他看到布莱恩满身都是血,才惊慌道:“FK,你中枪了,快躺下,我马上联系紧急医疗救援!”
同伴的脑袋就炸了!
接手的警员,也小心翼翼将这几枚不是市面常见款式的手雷接好。
虽然吃惊于眼前目标可以挣脱开钢制手铐,领头警员依旧没有丝毫犹豫,在布莱恩还在说话的瞬间,直接掏枪上演了一起警式美式居合。
布莱恩经历了这么多事情,越来越奉行个人拳头主义了。
对方脑袋瓜子好似西瓜一样炸裂开来,将他身后的三个同伴淋了个狼狈。
托姆见状,心中不安,只能跟着被拷了起来,蹲到了一旁。
他们是在做梦吗?
一巴掌,就一巴掌!
“疯子!”
他看了眼手枪,朝布莱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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