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点漏了。”
“啊?”
格林重新扫视了一圈现场,思索许久,最终还是摇头道:“抱歉,布莱恩老大,我想不到哪里遗漏了。”
布莱恩指向格林没注意的拖拽血痕:
“看到这些血痕了没有,如果按你说的,这些血液留下的痕迹,不会这么多而凌乱,这意味着梅森夫人不是主动往那边逃跑,而是被凶手逼着狼狈地在地上挣扎。
注意血痕的血量浓度。
这些地方轻薄,意味着梅森夫人,很快就爬过了这块区域。
这些地方的血液残留,厚而逸散,意味着她带着流血的脚,至少在这个位置停留了数分钟,这也是为什么她死亡的位置,脚步位置流出的血液痕迹,反而没有沙发后厚重的原因。”
“停留..”
格林恍然:“布莱恩老大,你是说,死者认识凶手,并且在翻过沙发后,躲在沙发后对凶手进行了求饶和交流?”
“对!”
布莱恩点点头:
“熟人、女人、35~36码的脚,可能存在过从军的经历,这就是我们接下来要调查的目标。
对了,重点关注老哈登那边手工皮鞋的客户名单。
凶手能拿到那双鞋子进行栽赃,说明她和皮鞋的主人也认识。
只要有这么一个女人,符合这些共同点。
她就是凶手!”
破案,就是这个样子。
找出共同点→调查→锁定符合条件的嫌疑人→案子告破。
最难的地方,就是第一步。
任何一个要素缺失,都可能导致无法锁定嫌疑人。
所以破案高手,肯定也是一个观察力很强的人。
勘察完了现场。
接下来就是收尸了。
这些粗活,自然是格林来做。
当他看到梅森夫人,那漂亮的脸蛋,傲人的身材时候,不由目露惋惜:“这么漂亮的女人,死了太可惜了。”
这种女人,属于他这种社会阶层,想碰都碰不到的。
布莱恩不屑一笑:“她其实也就是长得还不错,但胸是做的,里面都是硅胶,手感捏起来一股假冒伪劣产品的感觉,腰是抽脂出来的,屁股是脂肪填充的,也就是看着好看,手感都很差,对了,梅森夫人,现在应该四十岁了..”
“四十?”
格林捏了捏对方虽然僵硬了,但很光滑的脸蛋,一脸不可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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