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了。
天气越来越冷,沪海的温度其实温差不如北方那么强烈。
但是靠着江边,晚上冷风一吹自带着一阵寒气。
安暖暖穿着秋季的长裙,平时她也不会出去逛,除了上课之外就是坐在奶茶店里。
倒是不用怕感冒,但是终究穿裙子还是容易着凉。
徐牧森走过去,手从她的肩膀熟练的穿过去,轻轻捧住了她肉感十足的脸蛋。
“你要帮我吗?”安暖暖声音眨巴着眼睛看他。
“不会诶~”
安暖暖忽然很认真的告诉他。
安暖暖半眯半醒的点着头。
“耶嘿。”
毕竟一个男人,就算是吃软饭,也会更希望自己的能成为“重案组之虎”那样的软饭硬吃。
太他妈万恶了。
徐牧森对上她明亮的眼睛,嘴角忍不住的笑意:“怎么听起来,好像是我把你给拴住了一样。”
安暖暖摇着头,伸出手轻轻抓住了他的手指:“我的腿能好也有伱的功劳呢,无论以后我能走一百步,还是一千步一万步,但是我起步的中心轴永远都是你啊。”
“你不再挑挑了吗?万一有更喜欢的呢?”
这也算是某种意思上的“富贵病”吧。
这是他上辈子没有体会到的。
安暖暖对他的话从来不反驳,只是轻轻嘀咕了一句:“天生脚脚控…”
女服务员笑眯眯说着,准备以过来人大姐姐的角度给这个小姑娘一点经验。
不过实用性的话,徐牧森还是看了看另外的冬装品牌。
她忽然感觉人生就那么回事了,她撑起一个笑容:“没事没事,小妹…你这么漂亮又大…大方,他一定会很喜欢你的。”
毕竟对于有钱人来说,买一个几千块的短袖,也就和普通人去街上买个包子差不多。
可是上辈子,他几乎是被姚茗玥给压制了一辈子,可是在安暖暖身上,他这才体会到了属于男生的那种主动权。
进入店里,销售员热情的迎上来。
安暖暖的大眼睛也亮了亮,其实她对于衣服的追求不高,家里基本上都是清一色的小裙子。
加拿大鹅就不错,设计简单大气,用料也挺扎实。
当然,第一次带暖暖来买衣服,还是选择牌子货,最起码牌子货的材料都是不错的。
安暖暖这个人很讲道理的,你带我出来吃东西,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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