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徐牧森和姚茗玥是一样的。
他们的感情带着很大的先天因素,似乎他们一出生就应该在一起。
青梅竹马,又是指腹为婚。
而且对彼此也有感情。
可就是因为一切都太水到渠成了。
反而觉得少了一点爱情本应该具备,最难得可贵的东西。
那就是得到彼此喜欢的这个过程。
“那你现在知道什么是喜欢了吗?”安暖暖的一双桃花眼微微闪动。
“其实也不太清楚,但是我觉得喜欢的前提,是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会比一个人的时候觉得更轻松,更开心,这样才是健康的关系。”
“哦。”
安暖暖点着头,她看着徐牧森认真给她按摩的动作,心里也像是被一双手温柔的抚摸。
“就像是我们现在这样吗?”
她的话语说出来,徐牧森都愣了一下。
两个人对视瞬间。
安暖暖微微侧过目光:“我说的是朋友之间的那种…”
毫无底气啊。
徐牧森这一刻也有一种被击中的感觉,他看的安暖暖那丝毫不输姚茗玥的绝美脸颊。
徐牧森不得不承认自己也是个颜狗。
这是刻在基因里的,就像是动物界会喜欢异性华丽的毛发羽毛。
人类也是会对漂亮的异性有天生的好感。
“其实我觉得,我们现在的关系就挺好的。”
徐牧森哈哈一笑,两个人之间些许暧昧的感觉还是有点浓郁的化不开。
说实在的,他和安暖暖在一起的时候,就会觉得格外的轻松。
或许是上辈子和小病娇斗智斗勇,两个人八百个心眼子,已经是身心俱疲了。
这辈子遇到安暖暖这个呆萌的小女生。
虽然有时候说话直戳人肺管子,但是那种纯粹而直白的感觉,真的挺久违的。
“可是,我觉得她还是很在乎你的啊,你们至少还是好朋友呢。”
安暖暖想起来前两天一起吃饭的时候,她坐在桌子上,却感觉像是唯一的那个外人。
徐牧森摇了摇头,轻笑一声:“其实表白的后果只有两个,要么成为恋人,要么就成为陌生人,哪有什么第三个选项。”
他看着安暖暖有点不解的俏脸,手里帮她捏着小腿,徐牧森慢慢开口:“暖暖,如果,我是说如果,我和你表白了,如果你拒绝了我,你觉得我们还能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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