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4点的纽约。
约翰·菲茨杰拉德·肯尼迪国际机场外。
一身黑色西装,带着帽子和围巾的迈克·柯里昂走进洗手间,里面有两个黑人正在抽着香烟,当看到他时,互相看了眼。
一看就知道是无业游民或者小混混。
他们最喜欢占据的地方就是肯德基、公园长椅、以及机场的厕所,经常能在那里看到喝的烂泥一般的人。
迈克·柯里昂掏出工具正撒尿,两个人就靠了过来,吹了个口哨,“喂!拿点钱。”
对方瞥了他一眼,终于开口,声音很有磁性,带着点沙哑,“抢劫吗?”
“没错!把你的钱全部拿…OH!谢特!”
迈克·柯里昂一扭胯,尿直接尿到对方的鞋子上,黑人气急败坏的骂起来,被他一把抓住头,死死的按在粪便池里,另一人咒骂声,冲了上来。
他从大衣里掏出枪,对着对方就连开三枪,装了消音器,声音不是很大。
一枪脑袋两枪胸,耶稣来了得信佛。
迈克·柯里昂松开手,被尿差点呛死的黑人趴在地上就干呕着,脸色都没办法惨白,黑不溜秋的。
他看到地上的同伴尸体时,瞳孔一缩,就看到一双脚站在他面前。
“晚安,先生。”
嘣!
子弹从头盖骨上穿过去,对方就像是条死狗一样的倒在地上。
迈克·柯里昂将枪塞回大衣内,走到洗漱台旁边,洗着手,身后躺着两具尸体,鲜血从他们身下渗透出来。
他关上水龙头,看着自己的杰作,右手轻轻拿下帽子,很绅士的道了声,“再见。”
踩着皮鞋离开洗手间。
“老大!”
刚走出来,外面就站着几十名彪形大汉,齐刷刷的鞠躬,那声音还很大,旁边的行人们都是纷纷靠远点。
这儿可是纽约!
全世界最出名的混乱都市。
迈克·柯里昂走在最前面钻进了路边停着的黑色轿车,而身后的小弟钻进越野车里,在行人复杂的目光中扬长而去。
“真帅啊!”一名带着报童帽的金发男孩背着行李刚好从机场出来,看到这一幕,忍不住惊叹道,双眼在发光。
“谢尔比,这些可不是好人。”旁边的父亲虎着脸说。
金发男孩缩着头,没吭声,但他的眼神中,充斥着一种对行事物的好奇。
“要回酒店吗?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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