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宁很好奇。
她问江阳:“刚才侯兵发什么了,你想什么呢?”
“老庄表白被拒了。”
江阳坐起来。
他挺同情老庄的。
但他一想到自己有老婆有特骄傲。
然后——
他又觉得自己有老婆真是太幸运了,也不知道自己何德何能,反正现在回想起来,江阳觉得自己当时懵懵懂懂,什么也不会,什么也不懂,望着高楼林立的世界,整个人傻了,买个地铁票都得身后等的不耐烦的大妈指点怎么买。
他觉得自己特别像歌词里的唱的“哦,宁静的小村外,有一个笨小孩…十来岁到城市”,身边没有父母,没有朋友,傍晚出个门,绕着一个特别大的圆形体育馆转了一圈,就辨不清方向,不知道自己在哪儿了,最后打了个车,司机看他跟傻子一样,车轮子还没滚几圈,拐了个弯就把他到了大学门口。
就这种蒙。
然而——
就这么一个懵逼的笨小孩,最后却娶了大魔王。
江阳这么一想,觉得好不可思议,他估计现在穿越回去,指着楼宇间褪色的巨幅海报,对迷路的江阳说,那以后是你老婆!那笨小孩会以为这傻逼想骗自己钱呢。
“老婆。”
江阳从身后抱住李清宁,“你太好了。”
原来是这样。
李清宁听明白了,她手摸了摸他搭在自己肩头的脸颊,“我们现在是大作家了,还是广告公司的总监,大策划,自信点,我老公这么好,我不喜欢你喜欢谁呢,”
“是哈。”
江阳都忘记这茬了。
或者说——
他潜意识里就没有把这些东西当成自己的东西。
假如。
他没有认识李清宁,他还把这些书,这些广告抄出来,然后别人不断夸奖、吹捧下,江阳觉得自己肯定会就像特烦恼的夏洛一样,飘飘然,在荣誉中迷失自我。
但——
他认识了李清宁。
他知道李清宁是怎么成为李鱼的。
她每天做大量的乐器练习,一首吉他曲,她弹不好,她就弹上八百遍,一千遍,一直弹到这首子成为简单的曲子为止;她每天阅读大量的谱子,凭借大量的乐器练习,让声音在心里变得清晰,凭借着卓越的内心听觉,在读谱的同时,在内心里把谱子演绎。
还有。
他们经常去听音乐会,在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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