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上沪电视台辐射的范围,当下票房潜力更好。
“既然如此,那你这边就赶快跟索尼敲定吧。”
“好的,没问题。”
……
张有安的效率很高,很快就跟索尼把演唱会版权的事情给敲定了下来。
索尼非常爽快地以三十五万美金的价格,将席琳·迪翁无线电城的那场演唱会在中国的电视播放版权卖给了汤臣。
本来汤臣是想要以四十万美金将版权转让给上沪电视台的,赚个五万美金的差价,不过因为涉及金额不小,上沪电视台一时半会办不下来,最后他们想了个折衷的办法,上沪电视台以五十万人民币买下了首播权。
这就意味着,汤臣还能把播放权转让给其他电视台,前提是给上沪电视台先播。
而且上沪电视台买的还是有限时间的版权,过了一个月,版权就没有了。
这样一看,汤臣好像是要亏钱了,毕竟四十万美金变成了五十万人民币,成本只赚回来大概十分之一。
不过徐风并不操心,反正电视播放权可以重复卖,而且可以卖很长时间。
全国大大小小的电视台那么多,早晚有一天是能够回本的,只不过就是时间长一点罢了,这一点徐风并不在乎。
反正她本来也就没有想要用这个赚钱。
如果这次的宣传策略成功了,票房能超过八千万,韩三坪也就不会想刷票房的事情,那刷票房的几百万也就省了下来。
……
事实上,演唱会播放权的回本,比徐风预想的要快很多。
从徐风跟盛崇庆打电话开始算起,到演唱会在上沪电视台播放,中间只隔了不到一个礼拜的时间。
如果不是加中文字幕花了点时间,可能时间还要缩短。
这个演唱会播出之后,收视率非常不错,上沪电视台,又连播播了两天。
有电视台看到这个演唱会播放效果不错,也动了心思。
这节目好啊,不用自己电视台制作,省心省力,就是不知道省不省钱。
随后就有电视台通过上沪电视台跟汤臣联系,询问购买播放版权需要多少钱。
汤臣倒也没开高价,只要了十万人民币。
人家电视台一听这个价格还可以,便动了心思要买。
虽然一家的价格不高,但是聚少成多,用不了多长时间就能把钱给赚回来。
到了一月二十九日,徐风到燕京的时候,已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