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却丝毫不敢怠慢,乱世之中,招惹谁也不敢招惹这顶盔掼甲的厮杀汉,哪怕是贼配军,也得赔上三分笑脸。
更别提眼前这胡人衣甲光鲜,服饰华美,少说也是校尉,军侯一级的大人物。
“这老汉我哪知晓,只知道早在好几天前,就已经攻破了蔡州,那个刘太尉和他手底下的兵马,跑得比谁都快,估摸着已经渡过淮水了。”
“都打到这儿了,料来,已是徽钦二帝北狩,赵九妹登基之时了,这个时候,已是天崩地裂的局势,宋人都被女真人把心态打崩了,几十名女真骑兵,就能像赶鸭子一样赶着成百上千的宋军落荒而逃,所以想要借助‘友军’的力量,可能性微乎其微。”
“而且,我这副面孔,恐怕也无法取信于人。”
洛萨喃喃自语着。
眼下,最紧要的是跟让娜还有麾下的大军汇合。
他们刚刚出现在这儿,立足未稳,若是立刻就遭受到金国军队的围攻,怕是连结阵自保的机会都没有,虽说有三次机会,可每一次都是无比宝贵的,自然是能坚持越久越好。
“哦,对了,忘记问了,老丈这里是何处?”
“寿州,再往南一点就到下蔡了,军爷你可以在那儿乘渡船过河。”
洛萨笑着在身前画了个十字架,随即又意识到不对,拱手一揖:“多谢老丈。”
他摸了摸身上装钱袋的地方,可惜,随自己一同入梦的,只有这一应盔甲,估计大军里还有粮秣辎重,但这钱袋却是没留在身上。
老翁没在意洛萨的尴尬,见这胡人不仅汉话流利,也算得上是有礼,也稍稍松了口气:“军爷不必客气,快些渡河去吧。”
洛萨点了点头,正欲离去,忽听到身后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此时,正是晨雾细微之时。
雾气朦胧间,影影绰绰闪过十余道骑兵的身影,离得近了,他们大多佩戴着蛾眉盔,身披札甲,坐骑的前半身,也覆有缝制的简易札甲。
从浓雾之中冲出,他们立刻看到了这边有一个骑着高头大马的“胡人骑兵”,几个口哨声响起,十余名骑兵便分散开,向洛萨包抄而至。
洛萨轻哼了一声:“老丈,你等快跑,让洒家去与杀了这群金狗。”
老翁哪里还会客气,随口应了一声,忙不迭向远处奔逃去了,只是这年岁已高,被这一惊,腿脚酥软,是怎么也跑不快了。
一旁逃难的百姓们,也是纷纷加快了脚步,一时间,场面乱作一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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