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清早,当叶歌从宿舍起来的时候,已经是早上七点半了。
不过叶歌并不是被闹钟给叫醒,而是被自己的三个的狗舍友给叫起来的。
因为从今天开始,这三个家伙也是要前往绿叶软件园工作了。
虽然说叶歌是他们的老板,但是不管怎么说他也是自己的舍友啊。
自己去上班了,结果舍友在这里呼呼大睡,这样自己的心里面很不平衡啊。
很容易让李江南他们产生一种“我拼死拼活工作,全部都为了给老板路虎添砖加瓦”的错觉。
虽然说这也不是错觉,这是真的,自己的每一滴汗水都将化为叶子哥每一辆豪车上的一个小小螺丝。
但是不管怎么说,就算是做样子,那也得跟我们一起上个班吧。
而且还有一点是。
自己可以去蹭叶歌的帕拉梅拉。
每天坐着帕拉梅拉上班,这种感觉可不要太爽了。
“别催别催,下来了,真下来了”
叶歌无奈的从床上翻身下来,然后开始洗漱。
为了让叶歌能够快一点,他们甚至还在一旁给叶歌递毛巾洗脸。
这让叶歌很是感慨,这一群狗贼除了这种时候外,从来都没有这么服侍过自己。
宿舍F4下了楼。
虽然起床的时候确实是挺痛苦的,但是还别说,这一种整个宿舍一起去同一个公司工作,大家一起上下班,还是挺爽的。
其实叶歌一直都有一个愿望,那就是毕业不分离。
上上辈子,为了生计,大家都各奔东西,前往了各个公司。
上辈子,自己虽然是被包养了,可以让他们去唐纸烟的公司上班,但是他们拒绝了,不想要给叶歌添麻烦。
对于他们的想法,自己也能理解。
毕竟这是朋友妻子的公司,自己去那里,感觉确实也不太好。
这万一要是自己工作出了什么问题,那麻烦的其实是自己的朋友。
那他们就是不想要给叶歌添麻烦。
但是这辈子就不一样了。
大家一起上班,就像是一起去上课一样。
这种感觉真的很不错。
来到软件园,李江南三个人就前往不同的公司不同的部门了。
叶歌也是直接前往字节跃动。
叶歌这一些天就真的每天都去字节跃动了。
以前叶歌也从事过大数据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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