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来,都只有一个好字。
而原主也在精心铺垫了一年后,在大二那学期终于决定采取行动。
猎人从不打没准备的仗,她自然也早有目标。
在入学之前,她就将金融系里的那些天之骄子全都了解了个遍。
池砚,便是她最终确定的猎物。
母家从政,池家从商,典型的官商联合,有钱也有权。
且他母亲是独生女,而他又是他母亲唯一的孩子,两家独传,更是贵不可言。
既然要博,又为何不博一个大的?
于是,原主便在大二那一年装作随意的填写了池砚也在的网球社社团入团申请表,美名其曰,想要动一动,锻炼锻炼身体。
她的话,自然无人怀疑,毕竟在前一年,他们可是亲眼看着她拒绝了多少开着豪车的殷勤富二代的。
不过,网球社团虽说人人都可以填申请入团表,但却不是人人都能进。
它里面的成员很少,然顶级富二代却占了差不多一半人数。当然,普通一点家世的也有,不过却极少。
而入团的条件说难也难,说容易也容易,就是让社团里的成员们看你顺眼就行了。
没错,就是这么随意又简单粗暴。
每天大量的申请表,他们也不会每张都看,只心情好了偶尔抽几张,然后恰巧上面的证件照顺眼的话,那么恭喜你,你就算申请成功了,也不用再面试什么的。
于是,自原主无意间说了想加入网球社的话后,这个消息便以极快的速度传遍了整个学院。
一位网球社的成员且恰好曾经又是原主的追求者听说之后,火速赶到了网球社,在一摞堆得老高的申请表中,仔仔细细找了快半小时,这才满脸兴奋的找出了原主填写的那张申请表。
也因为这样,阴差阳错的,原主极其顺利的加入了网球社。
之后在这里,原主也不着痕迹的交到了不少好友。
毕竟,温温柔柔,不争不抢,会真诚夸你的女孩子谁不喜欢?
明悦就很喜欢。
明悦就是原主小时候羡慕的那种小女孩。家境优越,是真真正正住在城堡里的公主。但为人极为单纯,原主只不经意间的奉承几次,便已然将原主当成了好闺蜜。
此后因为明悦,原主也算才正式开始与池砚那伙人有了交集。
她会跟着明悦参加他们的活动,
她会跟着明悦与他们一起吃饭,
她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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