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就是个大学生自主创业的项目,由于这个项目是那个大学生一个人编写的代码,之后找学校设计专业的学生做了个界面的包装和美化,然后就利用宿舍里的电脑架设了简单的服务器,上传之后效果还不错,于是就开始寻找投资了。
项目本身算是大学生创业里相当不错的项目,但或许是初期的成功来的过于突然,加上APP上线之后好几家风投机构找上门,这就让那个大学生有些膨胀了。
良禽择木而栖,又或是在众多有投资意向的风投机构面前徘徊不定,这都能理解,谁还不想将自己的利益争取到最大化?
可是你就算拿到投资,终究也就是个身家目前不会超过千万的创业者,举棋不定可以理解,但过于倨傲,甚至觉得风投机构要给自己当舔狗,这就令人生厌了。
更何况,互联网行业本就没什么秘密,你的APP上线了,就等于把你的核心竞争力摆放在所有人的面前。
风投机构想要直投,无非是不想浪费时间,钱在投行,是最不重要的东西。
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风投机构没有能力自行搭建一家新的公司,并且改头换貌“抄”出一个功能类似的APP来。
在互联网行业,一个合格的创业者,在自己的产品得到广泛关注之前,就应该迅速的制定接受投资的对象,然后利用融到的资金来迅速做大做强,不给后来者借鉴以及“抄袭”的机会才是硬道理。
这也是为什么程煜在大致得知对方的姿态之后,就让谭午廉放弃的原因。
像是这位大学生这样,拥有一个还不错的项目,但很快就倒在资本面前的案例,在任何一个行业都比比皆是。
而互联网行业,往往会将这种状况放大化。
当然会有人说,抄袭也好,借鉴也罢,都是不尊重知识产权的表现。
诚然,这话说的不错,可法律在这种状况面前很难做出合理的界定,毕竟,后来出现的APP也只是功能上和你类似,无论界面上,还是核心程序的编程以及实现方式上,都会存在极大的不同。
在法律面前,这只是两款功能重叠度足够高的APP而已,说的再准确点儿,这就是两款受众人群高度重合的APP,想要凭此诉诸其他企业抄袭,几乎没有可能。
充其量,你能在道德层面上去指摘对方。
可你根本没有做大做强的机会,你所发出的微薄的指责之声,又有谁能听见么?
程煜并不是说这种程度的借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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