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住过大宅子,但如今,他身边的家人不是过世了就是离他而去……他一个严重肥胖的老人,又没有功名在身不能请下人,不可能打点得了那种大宅子,所以他只能卖掉原来的住处,住到城中一隅,终日与狗为伴。
这天傍晚,邓伯遛完狗回到家,把狗拴在院里后,便推门进了屋。
屋内的空间不大,正中间摆着一套吃饭用的桌椅。
此刻,一个五十多岁、一袭白衣的男子,已经在桌边坐好了。
邓伯不认识这个男人,也从没邀请过别人进屋,但看到这位不速之客时,邓伯并没有表现出什么惊讶。
“这位大人……大驾光临寒舍,老朽有失远迎,还望恕罪。”邓伯一边随手带上门,一边就冲那名白衣男子作了个揖。
按说呢,你姓邓的既然已知道了人家是位“大人”,那就算你年纪比对方大,也应该行跪礼,而不是作个揖就算了;但是吧……因为邓伯实在太胖,无论是跪下还是起身都极为困难,所以他也是能混就混。
那白衣男子也不跟他计较这些,只是淡淡地冲他做了个“请”的手势,道了声:“坐。”
邓伯听罢,当即照办。
不过,对一般人来说十分简单的、一个“坐下”的动作,对一个二百多斤的老头儿来说,可是不易。
下一秒,只见那应完了话的邓伯跟个企鹅似的,摇摇晃晃地来到桌边,他侧身伸手摸了半天,方从桌下抽出了一张凳子,然后他又花了好久才把凳子放到身后、对准位置,接着他再扭动身体、几番调整,这才算坐定。
那白衣男子倒也很有耐心,完全没有催促邓伯的意思——反正他已经等了许久,再等这几分钟也无所谓。
“为什么称我‘大人’?”白衣男子待邓伯坐稳了,便开口问道。
“老朽虽是上了年纪,但还未老眼昏花,我观大人两手的虎口便知,您乃是在锦衣卫那儿高就的上差。”邓伯回道。
白衣男子闻言,也去瞥了眼自己的手,随即再抬眼看向一脸慈祥的邓伯,接道:“不愧是邓天林……真是宝刀未老,名不虚传啊。”
“大人哪里的话……老朽如今已是个连站起坐下、吃喝拉撒都费劲的人了……还谈什么宝刀未老呢。”邓伯说这话时的语气很平静,而且并不是在说谎,很显然他早已接受了自己在这个人生阶段的现状。
白衣男子看了他几秒,又道:“今早那茶楼‘聚义’,你为何没去?”
“呵……”邓伯听到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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