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彻底掌握属于皇帝的话语权与主动权。
在完成朝廷主要人事调整后不久,皇帝刘旸再下诏令,让全国各道州自查“二仓”仓储及税库情况,同时吏部、财政司、都察院三衙分遣干员赶赴各地协查。这一道政令,再度让大汉官场风声鹤唳,因为谁都知道这是为了什么,这一关也不那么好过。
还是在筹集平叛以及后续援蜀物资的过程中,朝廷发现,很多地方都有缺口,根本无法按照朝廷调度需求来。问题嘛,当然出现地方对钱、粮两项的挪用亏空,乃至盗取上。
于是借着这个机会,刘旸当然要开启中枢对地方财政大权监管的改革,这也是他“雍熙改革”的第二弹,尤其重要。
同样的,这个活仍旧不好干,地方财政挪用亏空是很寻常的事情,如何解决,却不是那么容易了。
凭空让地方变出钱粮把亏空补上,那当然不现实,因此,加强制度监管,才是主要目的,而在这个过程中,当然要查一查旧账,追一追那些蠹虫的罪。
原本有人提议,给定期限,让各地官府自填亏空,逾期不满者,依法论处。这倒是简单粗暴,但刘旸几乎不假思索地否决了,经他判断,这简直是给各地官员又一项盘剥地方的名义,尝歪那是必然的,大汉的百姓可是在折腾不起了。
原本在开宝末期,朝廷财政是平衡之中带有一定亏空,等到蜀乱之后,从平乱到善后,加上固有的一系列大笔支出,大汉朝廷新一轮的财政拮据又到来了。
对此,刘旸选择了“保守治疗”,一方面从宫廷到朝廷官府,大力压缩开支,一方面则加大对贪官污吏、土豪劣绅的打击,再一方面则加大外部资源的获取了。
为此,刘旸甚至和南洋的诸侯国们做起了“人口”生意,蜀乱之中被俘的乱民,足有近三十万,这些人朝廷不敢放任,杀也不可能,白养着又费钱粮,因此只能暂贬于刑徒营服劳役。
而作为雍熙仁政之一,刘旸对刑徒营的改革又不可能停止,于是对外输出再度成为了一个综合考量之下的选择。
但是,要把三十万人输送到海外诸封国,那成本也太过高昂,便是国内可以采用“流徙”的方式,海上总需船只。
于是,南洋封国王们“爽快”地表示,他们能承担,用真金白银,香料玛瑙来换。当然,皇帝也是注重吃相的,真金白银照收,至于其他,则用南洋驻军的军费来抵偿。
就这么,一场对内外都有利的交易达成了,于朝廷而言,输血的性质并没有根本性的变化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