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再加上在国内合理的预计300万美元的预售收入,最后电影以一千万的成本立项筹备。
但是到了两个月后,金·贝辛格换了经纪人。新的经纪人查看了她的文件以后,大为吃惊。这部电影并不是那种为了电影叙事,或者一种气氛渲染的需要而安排裸露戏的电影剧本。
这是一部完全为了裸露而裸露,尽量地拍摄这种争议性很强的镜头,来为导演争取曝光度和炒作导演的剧本。在欧洲那些地方,这样尺度的镜头可能还不算什么,但是在好莱坞,这样的尺度可以让金·贝辛格从此和好莱坞主流制作绝缘。
这个发现,让贝辛格去请教了几位资深的业内人士,都赞同她的新经纪人的想法。这促使了她的改变心意,并且得出结论认为贝辛格不应该出演该片。
因为没有签订正式的协议,贝辛格在制作即将开始的几周前退出了,那些预售都是看在贝辛格在蝙蝠侠中的表演而付钱的。所以马上要退出投资。
詹妮弗·林奇第一部导演作品就要胎死腹中。好在他的父亲大卫·林奇帮了忙,邀请了他自己导演和制作的电视剧“双峰”里的雪林·芬救场,接手了这部电影。
詹妮弗·林奇因为这件事情,最后得到的拍摄预算,和创作自由度也远远不如贝辛格主演时能拿到的。
电影拍出来上映以后,果然恶评如潮。MPAA对他进行了 NC-17的评级,在上诉,并且重拍了结尾后,才变更成 R级。这充分表明了贝辛格的退出是明智的。因为这部电影,就是借助她的艳星的身份,骗取投资拍的B级剥削片。
它的市场应该是不要上映,直接投放到录像带租赁店,作为一种猎奇电影出售给那些有此爱好的观众。
但是詹妮弗·林奇不肯咽下这口气,让她处女作就此失败,林奇导演二代的牛还没吹起来就爆炸了。主线影业的老板克里斯托弗·B·斯图尔特也损失惨重,不想放过林奇父女,还想让大卫来为女儿还债。
大卫·林奇当然不肯,三人最后把矛头对准了金·贝辛格。在加州的法院起诉她,因为在开拍前退出,导致电影换角,票房失败,索赔一千万的拍摄成本。
好莱坞就没有这么没品的人,金·贝辛格也没有当回事。但是应诉的时候,詹妮弗·林奇做了不利于她的证词。林奇还通过父亲的关系,找来了好莱坞几位制片人做证人。
他们的论点就是,好莱坞的合约,都是基于未正式签署的“交易备忘录”的口头协议。艺术家们经常授权他们的代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