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片就会被嫌弃。
动作场景很好看,打斗精彩,但是剧情起承转合有那么点弱智,有不合情理的地方,那对不起,你的动作片收获的就满满的都是批评。
作为B级片,这部神奇四侠确实可以打高分,放映出去肯定可以收回成本。但要是要做到合格的商业片,各方面都做到八十分,那么就不是一千万可以做成的事情了。
最重要的几个因素,男女主角要够漂亮,特效的场面不能出戏,最后的高潮要有大场面(爆炸,飞行,战斗够精彩),罗纳德找来了特效总监算了算账,没有四千万别想做出来。
“不过,已经够你和斯坦·李去好好聊聊了……”
“嘎嘎嘎,没问题,包在我身上……”米纳罕·戈兰领命而去。
……
“这……”斯坦·李是漫威诸多漫画形象的主笔,他高高瘦瘦,带着副高度眼镜,看完电影,他整个人都不好了。
“这电影不能发行,我的老天,太可怕了……”
斯坦·李自从得知自己创作的“神奇四侠”被米纳罕·戈兰买去以后,经常做的噩梦终于成了现实。
这样的电影,怎么和“蝙蝠侠”比?别说现在是一九九〇年,就是倒退十年,和DC的首部漫画改编电影,“超人”,也没法比啊?
落后于整个时代的特效画面,连一九七八年的“超人”的飞行动作都做不到,整个电影里,“霹雳火”这个角色的飞行画面,就透着一股子廉价的味道。
沃尔玛超市里面买的十五美元的廉价运动鞋,怎么能和耐克专卖店里,一百五十美元一双的Air乔丹一代相提并论。
“这怎么不能发行了?你说电影的飞行特效太差?不会的,超人第四部就是我拍的,我怎么感觉这部电影里的飞行画面,比超人四还要真实一点,你看这个霹雳火,飞得时候还能浑身冒火,不比超人飞得好多了?
我和你说,这电影质量非常的好,说不定可以和超人系列相提并论,神奇四侠以后的名声,比超人和蝙蝠侠的知名度差不多……嘎嘎嘎”
“你……嘿嘿……”斯坦·李气乐了。
其实,这话要是去年年初的时候说,还真不算吹了多大的牛。这部电影的表演,确实比超人那种肤浅的表演要好得多,四个主演的表演情绪都挺到位。
而且,特效虽然很烂,但是相对超人四(还是米纳罕拍的)这种比十年前的第一部超人特效还差的超级大烂片,并不非常的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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