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登把菲尔斯带回警局的时候,蝙蝠侠正等在他的办公室里。
戈登这次是真的气坏了,他不能容忍菲尔斯这样挑衅他,所以他根本没理蝙蝠侠,而是直接进了审讯室。
在哥谭,警察的地位不高,没有任何一个有钱人会怕警察。但他们不怕警察,是因为他们不会犯罪,准确来说,是法律无法审判他们犯的罪。
警察在面对他们的时候,从来都是束手无策的,因为所有警察都明白,即使你把这群人抓起来了,他们也有一万种方法给自己脱罪。
到最后,他们不会有任何损失,但抓他们的警察却可能被他们记恨。所以哥谭的警察向来是不去惹有钱人的。
但这种情况的前提,是真的没有办法给他们定罪。他们的案件还在他们摆平事情的能力范围之内,一旦案情恶劣,证据确凿,警察也是会抓人的。
这么多年以来,并不是没有有钱人去坐牢。这群人栽了的主要原因是被自己的同行陷害。只要案情够恶劣,影响够大,并且证据足够充分,还是可以让他们滚去牢里的。
出于这种原因,精英人士一般也不会往死里得罪警察,哪怕是没有被他们收买的警察,他们多数也维持着表面上的和平。
戈登这个警察局长能够做到现在的主要原因就是他不会被任何人收买。这样他对所有人来说就是中立的,是安全的,所以大多数人也都愿意卖他个面子,只要不涉及到核心利益,不会去刻意为难他。
甚至,为了利用警察的力量去压制平民,他们会帮助警察强化他们的威信,至少表面上做出一副尊重和畏惧警察的样子,不给自己留下话柄。
他们明白戈登对自己这群人没什么好感,所以平常也不去触他的霉头。两方维持着一种微妙的平衡,相安无事许多年。
这种平衡其实是有好处的,警察可以腾出更多时间来处理普通人的事,改善哥谭的治安状况。用在精英人士身上一分的精力,至少能改善三分状况。
为此,戈登也愿意给他们个面子,只要不是特别过分,不对普通人造成危害,戈登也不会刻意跟他们过不去。
但这次菲尔斯做得太过分了,根本没有给戈登留任何的余地。是可忍,孰不可忍?
如果这件事他不管,那以后就不会有任何人听他管了。要是谁都可以随便杀个人,扔警局门口,那他这警察局长也别干了,回家挑大粪去吧。
戈登进了审讯室就没出来,蝙蝠侠在办公室干等了半天,根本等不到戈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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