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但同样也感到骄傲。
如果说在场的人谁对史蒂夫共情最深,恐怕不是和他有相同经历的尼克,而是出生在新时代的斯塔克。
如果说有人擅长共情,在心灵之间传递火苗,那斯塔克就像是一点就着的松绒,他能把别人一丁点的情感溪流变成倾泻而下的洪水。
斯塔克对这个国家的态度很复杂,他自称是个爱国者,但谁都能看出来,他爱的并不是现在这个美国,而是他脑海当中认为的美国本应该有的样子。
有些人恨美国,是因为他们觉得这个国家太坏了,但还有一些人恨美国,是因为他们觉得这个国家本来可以更好。
人类一直在追求乌托邦,有一群人认为美国本有机会变成乌托邦的,但他们却把一手好牌打成了这样。
斯塔克部分认同这种观点,纵观如今世界,比美国年轻的没有美国强大,比美国强大的没有美国年轻,遍收世界天才,吃尽时代红利,这个国家本应该比现在还好无数倍,甚至无限接近于人类追求的乌托邦。
但是可惜,就算在光辉联盟的推动下,科技有了长足发展,多数人的生活便利性大幅提高,福利有所恢复,各类灾害损失被降到了最低,普通人的生活变得更好了,但仍然有各种各样棘手的问题无从解决,甚至根本无从下手。
如斯塔克一般想法的人,与其说是痛恨,不如说是痛惜,人类还有多少个将时代资源集中起来,打造向往的天国的机会呢。
人类存在了两百多万年,也不过只是恐龙统治地球的两亿年当中一个浅浅的脚印,地球存在的46亿年当中微不可见的雪泥鸿爪,宇宙存在的138亿年中转瞬即逝的过隙白驹。
斯塔克的思维开始逐渐发散,等他回过神来时,人群已经散了,天都黑了,白色的沙滩倒映着夜空,变成了深沉的蓝色,一瞬间他好像又回到了纽约的柏油马路旁,抬头是高楼大厦的万家灯火。
斯塔克一转头,看到其他人在旁边架起了篝火,苏珊和旺达都穿着泳衣,不知道在聊些什么,咯咯直笑,金色和红色的头发被夜里的海风吹起来,比火焰还要耀眼夺目。
他想站起来,却发现自己的腿有点麻,这个时候抱着小摩根的佩珀走了过来,摩根似乎继承了斯塔克的智商,比其他的孩子早慧,看到自己爸爸因为腿麻了停住的滑稽姿势,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斯塔克忽然也笑了,他用力地锤了锤自己的腿,踉跄地站了起来,接过了自己又白又胖的小女儿,看着她闪亮亮的眼睛倒映着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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