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案件的审理,必定会有厂卫的人旁听。
审理林泰来这么敏感的人物,有东厂提督代表天子出面过问,一点都不令人惊奇。
当即三人就开始商议起来,左都御史吴时来对刑部尚书陆光祖说:“此乃私罪,理当在刑部审问,并由陆大司寇负责主审。”
陆光祖立刻不同意说:“不,不,这分明就是公罪,理当在都察院审问,吴总宪做主审才合适。”
听着左都御史和刑部尚书互相推脱,学问不多的张厂公虽然面无表情不动声色,但心里有点懵。
公罪?私罪?这是什么?与都察院和刑部有什么关联?
幸亏他带了比较专业的东厂佥书过来,此时在他耳边低声解释:
“对官员而言,公罪指的是与职权直接相关的,譬如贪赃枉法这些罪名;而私罪就是杀人放火、强夺财产之类的私人行为罪名。
按照官场制度,公罪归都察院管,私罪归刑部管。
故而吴总宪和陆司寇争论是公罪还是私罪,目的就是把主审权推到对面去。”
张厂公恍然大悟,但在专业领域里,他也插不上话,只能继续听这帮官员哔哔。
吴总宪说:“林泰来打死虏酋,完全靠的是武力,与他职权无关,所以说这是私罪,你们刑部就管了吧!”
陆司寇说:“林泰来以钦差身份出使塞外,执行册封和款待公务的过程中,打死了虏酋,当然算公罪,该你们都察院收留。”
吴总宪说:“被打死的虏酋并非林泰来册封对象,与林泰来公务无关,算私底下斗殴,所以归根结底还是私罪,送你们刑部最为妥当。”
陆司寇说:“但林泰来所以依仗的就是公务身份,如果没有公务身份,他怎敢动手并能全身而退?伱们都察院不受理说不过去。”
两边各有各的道理,听起来还都有理,一直辩到了金乌西坠,也没扯出个结果。
张厂公也没办法,只能先散了。
及到次日,张厂公再次召集了三法司首脑,于是又继续听刑部和都察院一本正经的扯皮
眼看着又一天过去,张厂公怀疑,自己遭遇到了传说中的“衙门作风”。
气抖冷!连东厂厂公亲自督办的事情都这样,这大明还能不能好了?
又次日清早,万历皇帝召问张鲸:“三法司准备好了么?”
张厂公无言以对,羞愧的低下了头。
到目前为止,连在哪里主审都没有商议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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