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候,个人的技艺固然重要,但更为重要的是战心、战意,是勇敢,是堂堂战阵。
至于对面的匪贼,他并未放在心上,或许对上李自成的老营精锐,张诚还是会慎重对待,但现在对战的是李际遇这帮新起的贼寇,他可并未在意。
这伙贼人无非是仗着人多势众,欺负欺负当地久未操练的兵丁衙役,可自己麾下林芳平、马三壮等人的近两百精骑,可都是巨鹿杀过鞑子的。
更何况战马强壮,军士盔甲军械齐备,只要两个来回冲散对面贼寇中军,余者新附各贼和那些被裹挟的百姓还不立马做鸟兽散。
“杀,儿郎们,突过去,再杀他个回马枪,杀光贼寇!”
…………
于大忠领马贼们又向后退了一些,与前面的步贼战阵拉开约百步的距离,他本以为这些官兵只是路过,才二百余骑,怎么敢真的对战自己数千人马,更何况在密县东、南还有自家万余大军。
可他才领众马贼整队完毕,就听见一阵“砰砰砰……”的爆响,前面步贼结成的战阵瞬间就被破开了口子,那二百余骑官兵就直直奔自己冲来。
于大忠左右扫视着,见两边的饥民正在马步匪贼驱使下,向自己前方围聚过来,他策在马上发一声喊:“冲上去,官兵人少,合伙子围死他们啊……”
他怒吼着策马向前冲起,众马贼都是些积年老匪和各处逃军,也是见过些世面的,尤其这一年来攻城下寨的没少与官兵对战。
虽觉今日这些官兵与平日里遇到的略有不同,却也未曾在意,毕竟己方有数千之众,就算这伙官兵凶猛,也是逞威于一时,待自己大军将其合围,必能将之拿下。
他们个个都是怒声嚎叫着,策马迎上了张诚所部。
…………
王木德混在饥民群中向前跑去,他不敢在拖延,因为他知道这伙贼人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虽然在心里对这群贼人痛恨无比,却也只能窝窝囊囊的任其驱使,只因他要活下去。
本就满是污垢的脸膛挂满暗红的血丝,显得异常恐怖,他手里只有一根削尖了头的长木棒,紧紧握着,这已经是他最后的财产了。
眼见对面蹄声如雷,烟尘滚滚而来,他却不敢停下脚步,别说停下,就算他稍微跑慢一点都有可能立时没命。
如今这世道,人命还没有一头猪值钱,这样的日子,啥时候才是个头,这伙杀千刀的贼寇就没人能治得了吗?
突然,远处一阵阵爆响传来,王木德的脚步也被惊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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