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方面,论述了他的治国思想:
首先,还是要说起荀子对于人和物的关系,在荀子的价值观中,人是能够战胜万事万物的,而人胜物的关键就在于,合理地分配生产物。然而,现实的情况表明,贵贱之间是有着严明的等级的,长幼之间也有着明显的差别。因此,尊贵的人要比低贱的人分配得多,年老的人要比年幼的人分配得多,便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
这种情况在荀子的理论观念中被称为礼(礼义),而天子则不用受到礼制的制约,因为制定这些礼义的是圣人。需要遵循礼义的是王公贵族、士大夫阶层。而天子则是至尊至贵的存在,只需要享受礼制所带来的和平稳定就可以了。礼制应该融汇到人们的一举一动之中,俸禄也必须按照礼义来分配。而庶民百姓因为不知道礼义,只能用刑法来制约他们的行为,使他们努力劳动,为统治阶级服务。
荀子思想的实质是认为等级制度的存在是合理的。而制定礼义、执行礼义的那些士大夫们,则是养活庶民的人。这与一般人认为庶民养活统治阶级的观点不同。因此,荀子对礼的定义,就是“养”(《礼论篇》说“礼者养也”)。孟子说“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意思是说,士大夫等阶层是因为分工的不同,但是因为同样在劳动,所以能够分得食物。荀子则不这么认为,他认为是治人养活了庶民。可见他的思想实际上已经从重视民生转移到维护统治者的地位上了。
其次,荀子从人性出发,认为人性本恶。他认为人是有欲望的,只要欲望得不到满足,就会发生冲突。当然,荀子所谓的性恶论,并没有一概而论。他认为,人性的善恶是可以通过后天来改变的,而具备这种改变条件的只有王公贵族士大夫阶层。而一般的庶民由于没有条件学习礼仪,就只能一直性恶下去了。对待懂得礼仪的士大夫阶层,应该用亲善的行为去拉拢他们;而对待不懂得礼义的庶民,则需要用刑罚来严格的管束他们。
这种两分论的观点是荀子早期的思想,到了后来,荀子经过细致的分析,把人分为了三种,即圣人、中庸和元恶。第一种人能够制作礼义,一旦自己的行为有偏差,不需要别人的提醒和管束便能够自动地矫正自己的行为;而第二种人则只知道被动地接受礼义,一旦懂得礼义也能够约束自己;第三种人是庶民,他们不受礼义的教化,因而野蛮而性格恶劣。当然他们也不是不能够改变,如果庶民的子孙能够学习到礼义,也能够被划分到士大夫阶层。
在这一点上,荀子和孟子的观点也不一样,孟子善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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