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兵士;一连二百家,出二百名兵士;一乡二千户,出二千名兵士,五乡一万户,出一万名兵士,一万名兵士编为一军,十五士乡共有三万户,则共有三万名兵士,可编为三个军,平时作为行政长官的轨长、里司、连长、乡良人在战时变为军事长官,负责统领本地区所召集的士兵,齐桓公,国子,高子则分别统率一军。
此外,管仲还改善了士兵的来源。春秋时期,后世那种以战争为职业的雇佣兵还没有出现,各国普遍实行的是义务兵役制,也就是说,平日里安居乐业的老百姓,在战争时摇身一变就成为冲锋陷阵的士兵,这就是所谓的入则为民,出则为兵,齐国自然也不例外。基于这一情况,管仲决定将“士”这一阶层作为齐国军队的主要来源。
提起“士”,人们往往容易想到手无缚鸡之力,只能舞文弄墨的儒生和秀才,其实那是很久以后的事情,春秋时期的“士”和这一形象相距甚远,如果一定要找一个参照物的话,他们倒更加接近于西欧中世纪的“骑士”。春秋时期的士需要掌握六艺,即礼、乐、射、御、书、数,换句话说,一个标准的“士”应该文能提笔安天下,武能上马定乾坤。所以,和农、工、商等阶层相比,他们的素质相对更高。
如此一来,齐军的个人素质大为提高,其战斗力直线上升;不仅如此,军事体制与日常行政架构联系紧密,可以随时进行无缝切换,这使得军队的建制更为规范,也大大提高了军队的作战效率,同时还减轻了国民的负担。
此外,为了提高军队的实际作战能力,管仲还设计了一种行之有效的训练方法:规定军队每个季节都要外出打猎,一方面使士兵熟悉作战技能,另一方面也有清除害兽,维护治安的作用。此外,管仲还要求士乡之人不得随便迁徙,并且要做到“祭相同福,死丧同恤”,世世代代相亲相爱,这样,兵士出于私交,就能够“居则同乐,死则同哀,守则同固,战则同强”,即使夜间做战也能从声音上辨别敌我,而白天作战,只要看见容貌就能认清身份。
当然,军队的强大除了要提高军队的战斗力之外,还需要先进的武器。春秋时期出现的冶铁技术对农具和武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可是,如何才能迅速集中铁原料呢?管仲想出了一个“宽刑赎罪”的法子:他宣布,齐国的罪犯可以通过缴纳武器盔甲甚至矿石的方法抵消刑罚。犯重罪可用甲与车戟等值的钱物赎罪;犯轻罪可用与车戟等值的钱物赎罪;犯小罪可以用铜铁赎罪。这一制度不但解决了军备来源,而且扩大了国家财政收入,也缓和了国内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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