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初创公司有点牛逼啊,chan!
创立第二天,就开始光速成立小团体了是吧?
问题是,现在公司就四个人,你们三个搞小团体,而我去要饭?
麻了,彻底麻了,这就是现在斯科特唯一的感觉。
上午,我跟着傻老黑去插队抢衣服抢毯子,回来的路上我还和他们一起作案。
下午,我带着他们到超市买食材,提供了大量指导性意见。
我为团队出过力,我为团队流过汗,在图书馆的时候,我甚至差点为团队流血了!
这个团队没了我,真的会散的啊!
注意到金发老哥的神情有点悲愤,成大器意识到自己需要好好的解释解释。
他那句话实在太容易引起误会了。
“科特,听着,你是一个有巨大潜力的人,还记得我们之前在酒馆聊的吗?
你要走的路子是一路从底层慢慢往上爬,从流浪街头一步步成为中产,让更多的人从你的故事里得到力量和治愈。
让你去要饭确实是我的想法,但我并没有哪怕一点对你有意见的意思,这是我专门为你打造的走红之路。
这条路的尽头不只是金钱,更重要的是,通过你救赎自我的故事,让更多人重拾面对悲惨生活的信心。”
给员工画饼,成大器是一绝。
谁还不是个狗资本家呢?
他短短几句话,直接把要饭和‘救赎自我’‘帮其他人面对悲惨生活的信心’联系到了一起。
斯科特,去要饭吧!
要饭的尽头不只是金钱,还有美好的人生,以及可以影响千万人的未来!
“但我还是不想要饭啊”
金发老兵的想法与科尔诺、萨尼差异很大。
他从不觉得自己是个社会的底层,从不觉得自己的能力只能要饭为生。
他曾经是位为国服役的士兵,有幸福的家庭,有自己的大house,甚至还有了孩子。
嗯,肤色不重要,那确实是个孩子。
重要的是,他享受过美好生活的滋味,他现在想找回自己失去的人生。
他不想再混迹于街头,不想再去和那些浑身酸臭的流浪汉们要饭了。
这是他和萨尼、科尔诺根本的差异。
当他的生活毫无希望时,他无所谓。
但现在,他很有所谓。
“你想让你的前妻和她的奸夫幸福的生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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