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拿着桌上的火机自顾自点上了,顺手也将火机揣在了兜里。
熟稔的模样,给外人看来,就好似一场老友聚会。
夹着烟,吞云吐雾,更是一个老烟枪。
“别动,把箱子还给我,花出去的当我请你们,然后把威士忌喝完,离开。”
王一言语有度,做法也到位,声音也不小,至少在此时突然安静下来的地下酒吧,王一这番话已经说明白了前因后果。其实酒吧里的人也都知道,这几个喝酒的家伙虽说是帮派分子,平日里也不少挣,但想像今天这般大手大脚喝好酒,想想都知道他们发财的源头在哪。
这时,侍应生也端着调好的七杯加冰威士忌走了过来,托盘上还放着一支王一要的铅笔。
在这个侍应生把七杯威士忌和铅笔放在桌上,准备离开的瞬间,这六名帮派分子也就有了动作。只是王一比他们更快,面对这六个只会好勇斗狠的普通人,哪怕他们手里有枪,在这般近身之下,王一根本不需要运转什么玄功,只靠一身性命修为足矣。
手中握着的铅笔此刻化作了一柄利刃,在所有人都没有反应过来之际,手中铅笔就已经洞穿这六人的太阳穴,让其殒命当场。
没有枪响,没有骚乱,有的只是简单快捷直接有效。
酒吧内所有人都被王一这干净利落的杀人手法给震慑到了,那些本来打算上来清场,然后把这笔横财昧下的帮派分子也不敢上前。因为王一此刻不仅有了一支铅笔,还有六把手枪,他们不知道这六把手枪在这样一个杀神手里会发挥出去什么作用。
大家出来混黑,顶着禁酒令的风险开酒吧无非就是求财,打打杀杀不讲究啊。
王一则是旁若无人将自己被拿走的箱子从他们脚下提了上来,放在桌上,光明正大打开,点起了数,然后皱眉,就这么一会的功夫,小一万的美元巨款少了十分之一?他妈的,禁酒令下卖酒真是暴利啊!
心里感慨着,王一重新扣好皮箱,用那根没有任何损坏,甚至没有血液沾染的铅笔在桌上白纸写下约翰·威克这个名字,喝光桌上的七杯威士忌,这才对着此刻因为自己这番举动而震慑住的众多酒吧客人举着最后一个空杯。
“很棒的酒,各位,接着奏乐,接着舞。”
说罢,他就将一张本杰明塞在那个没有离开的侍应生胸前口袋,提着这装有近万元巨款的皮箱和六把手枪旁若无人走上了楼梯,每个人都盯着王一手里那个皮箱,却没有一个敢动。
在那个地下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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