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夜里九点多,猪头肉终于出锅了。
一只只金黄的猪头在卤熟之后成为了诱人的酱红色。
满院子飘香。
就算这四面挂白,院中摆着灵棚的地方,也挡不住人们吃肉的热情。
大人小娃子拿着碗排着队等着盛肉。
谁想吃舌头,谁想吃猪耳朵,自己捞就是。
每个猪头上的两只猪耳朵陈凌都是割下来的。
不然几个猪头放在一个大锅里炖,带着耳朵很占地方。
“嘶哈,俺滴老天爷,太香了,太香了……这猪头弄的也太香了,这猪皮吃一口,好吃的俺差点翻白眼,好吃晕了都……”
“嗯嗯呜呜呜,猪耳朵也好吃,嚼着真香,越嚼越香……嗯呜,富贵以后你有啥活就喊俺们哈,只要再给俺弄一锅这样的猪头,俺给你当牛做马都行。”
陈凌也捞了一个耳朵跟舌头,配了点偏瘦的猪头肉,捧着碗和睿睿父子俩吃着。
周围是一圈蹲在地上捧着碗狂吃的小萝卜头们。
陈凌不是第一次做这个猪头了。
但小娃子们从来没吃到过。
睿睿也还没吃过呢。
他以前只在王素素嘴馋的时候做上一次。
王素素喜欢吃猪蹄、猪耳朵,他就把猪头跟猪蹄一块炖。
而这猪头过油炸一遍,不仅能除去猪腥味,吃起来还不那么腻,卤熟之后这猪皮还会更劲道,更入味,QQ弹弹的,吃进嘴里香滑满口,真叫一个满口香。
王来福的两个儿子也是只顾着吃,有个这样心高气傲却又没本事、自卑敏感的爹,他们是真的没吃过什么好东西。
两人披着一身白孝服蹲在墙根狂炫了两大碗。
吃完后,两人互相对视一眼,一边擦着嘴上的油,一边嘿嘿一笑。
老大王聚杰凑到弟弟跟前小声说:“咱俩娶媳妇还让富贵来当厨子。”
老二王聚英刚要说啥,忽然脸色一变:“完了哥,光顾着吃肉了,还没让守夜的人喝酒哩。”
老大王聚杰也忘了这茬,急忙去问王来顺。
王来顺还没吃完呢,闻言就抬眼看了侄子一眼:“喝啥酒,这肉还没吃过瘾,谁顾得上啊……唉,反正你不用管这个,你达啥也教不了你,这点事都不懂嘛。”
守夜的人喝酒吃小灶,那是漫漫长夜,还守着死人,总得找点事干,弄点热呼气出来。
并不是必须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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