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吃喝起来,院子里更热闹了。
都是说大雁肉好吃,和陈凌家的鱼好吃的。
陈凌家的鱼就不说了,卖的那么贵,好吃的应该的。
哪怕是生吃呢。
这玩意儿主要太贵了。
就算一般,也能吃出不一般的味道来。
而这大雁就不一样了。
往年村里也有人打雁。
但到底不是常吃的,大雁别看那么多,实际上挺难打到的,所以还是吃得少。
“学成这手艺不赖啊,这大雁炖的,都赶得上在富贵家吃的炖鸡了。”
“是啊,富贵家养的那些柴鸡城里人都馋成啥样,你这还真跟着聚坤大哥练出来了。”
这家伙,你一句我一句的,把王学成夸得那叫一个美啊,咧着嘴笑个不停。
差点美得鼻涕泡都出来了。
连忙摆手说不行,就是瞎做的,哪能跟富贵比呢。
“啥不行,你看富贵吃得多香,俺们在这儿夸你,他都不吭声,逮着那大雁腿猛啃。”
“香吧富贵?”
陈凌手拿着大雁腿一边啃一边点头:“嗯嗯嗯,香得很,学成手艺真得可以。”
说完,顺便还竖起一根油乎乎的手指。
今天的铁锅炖大雁确实好吃得很。
主要是炖的时间久。
火候也够了。
要知道,这大雁肉跟野鸡肉一样,野东西相比家养的,肉质更紧实。
比如野鸡,一般要不用高压锅,那就得花时间小火慢炖。
这大雁肉好的一点就是,没野鸡肉那么硬实,但又比野鸡肉香。
也就是说,既没有野鸡的土腥味,也没有野鸭子的水腥气。
“看吧,富贵都竖大拇哥了,学成你这以后能跟着聚坤大哥出去烧席了。”
“哈哈哈,算了吧,要俺说,俺这真不算啥,俺就等着喝富贵家老二老三的满月酒哩,到时候富贵亲自给咱们烧席,想想就馋得慌。”
王学成一句话,又把话转到陈凌这边了。
当然他自己也觉得今天自家这大雁肉比往常做得大多数菜都要好吃,也是个猛吃不停。
“等等吧,满月酒这事儿吧,不行就入冬再说,我这边朋友多。”
陈凌说着举起酒杯:“来,端一个吧,今天菜好吃,光顾着吃了。”
“好,富贵发话了,端一个。”
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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