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热得厉害,这几天陈凌家的晌午饭比较晚。
其实正常情况下,要是不干体力活,很多农家到了晌午都不咋愿意开灶,一来是厨房太热了,再有就是凉着吃更舒坦。
就算有开灶的,一般也就是简单煮点挂面,过了冷水后,拌点葱花蒜末,浇上点酱油就能凑合一顿。
也就是陈凌小两口不愿凑合,大热天的每天晌午饭还规规整整去做呢。
这不,他回家的时候王素素正在葡萄架旁边的荫凉地里择豆角,家里种的豆角也不打农药,绿色环保,就是虫眼比较多,因此豆角需要泡在凉水里面半个钟头左右,等青虫闷不过气从虫眼爬出来再去择,所以比较费时。
“素素,今天晌午咱不忙活了哈,我打了只獾子,咱们去献哥家蹭饭去。”
陈凌进门就喊。
这玩意儿他可不会处理,杀肉剥皮的事还是找王立献吧。
正好天热不想做饭,还能去蹭顿饭吃。
“啊?獾子?”
王素素抬起头来看了看,才发现黑娃嘴里叼着长得跟小猪仔差不多的模样的东西,就起身在围裙上擦了擦手,走过来:“这就是獾子吗?在哪捉到的?”
“就在咱家田边的灌木丛,这玩意儿祸害劲儿还真不小,掏了好大一个洞呢。”
陈凌摇头笑着:“还好发现得早,不然等咱们种上花生跟大豆后,少不了要遭殃的。”
“这獾子肉能吃吗?”
“能吃,不仅能吃,听说还好吃得很,以前献哥就套过一只,他有经验,交给他拾掇准没错。待会顺路再去找国平大哥要点调料,去掉了腥臊气,一切好说。”
“不然天这么热,在家放半天就臭掉了,还招苍蝇,到时候想吃都没法吃。”
黑娃听来听去,却不见提到它,放下獾子就冲王素素汪汪叫,还跑到跟前围着她跳来跳去,显摆这只獾子是它抓到的。
小金见状看不下去它嘚瑟,就追着黑娃咬,一时间两只狗开始围着满院子疯跑,把孵蛋的鹌鹑,刚产完崽儿不久的兔子都吓得乱叫一通,这两个是家里的霸王,它们可惹不起。
“好了好了,大热天的,你俩快别闹腾了,喝点水凉快凉快,就跟着蹭饭去吧。”
陈凌喝止一声,就走到压水井旁,给两只狗压满整整一大盆的冷水,让它们解解渴,顺便也能凉快点。
结果黑娃这憨货,喝水也不老实,喝了几口后就把大脑袋泡在水盆里不肯出来了,还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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